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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給他三個字:猥瑣仔!-- 黃之鋒指約有十多名警員衝前,把他按在地上,限制其活動範圍,更連續六、七次嘗試傷害其身體,包括其下體、陰囊位置的私隱部位。

給他三個字:猥瑣仔! 是佔中者的某種反映,有其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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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鋒指約有十多名警員衝前,把他按在地上,限制其活動範圍,更連續六、七次嘗試傷害其身體,包括其下體、陰囊位置的私隱部位。
on.cc東網專訊】昨在佔旺區清障期間被捕、其後被控涉嫌阻礙公職人員罪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今早被押至九龍城法院提訊,法官將案押後明年1月中再提訊,黃獲准保釋,但不准踏入旺角花園街、旺角道一帶區域。黃之鋒下午離開法院時稱,他被控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但無論學民思潮抑或學聯,昨都沒與「紅帽」人士(原告人的代理團隊)或執達吏發生肢體衝突,他們只是詢問「人是否屬障礙物」、「紅帽」人士的背景及是否獲執達主任授權等,他們不斷提問,卻被控有關罪名,黃對此表示失望。
黃之鋒指其保釋條件包括明年114日要上庭、之前不能往旺角一帶範圍,他對法庭決定大惑不解。他指昨早執達主任與「紅帽」人士清理現場,由於「紅帽」人士情緒激動,又用粗言穢語指罵他們,執達主任送走「紅帽」人士後,有軍裝警員及穿深藍衣的警員突然拉起封鎖線,清場隊伍的頭目就指着黃,表示要「拉」,之後約有十多名警員衝前,把他按在地上,限制其活動範圍,更連續六、七次嘗試傷害其身體,包括其下體、陰囊位置的私隱部位,其頸及面部均留有傷痕,他對警方做法極失望;黃指扣押期間並無受到特別肢體暴力,卻受到粗言穢語嘲諷或辱罵。
黃之鋒續稱,關注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及約近20名市民依然在法庭內等候上庭,若法庭今日未能全部處理,他們會否需再返警署至翌日方能上庭,黃對此表示擔心,冀他們能盡快獲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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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稱遭警暴力對待 下體被打

 獲准保釋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表示,周三被捕期間被警員暴力對待,不僅將他按在地上,更襲擊他的頸、臉,甚至是陰囊。
 黃之鋒又說,遭扣押期間無遭受特別的肢體暴力,但受到粗言穢語辱罵,他又不滿警員不斷拖延。
他認為,下次上庭前不可到旺角指定範圍的保釋條件,範圍太大。他會堅守各佔領區的防線,目標仍然是要求人大常委撤回政改831決定。
 黃之鋒重申,政改三人組應交代,如政改方案被否決,會否重啟政改,他認為,重啟政改是在特區政府能力範圍內。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1-政事/433767-黃之鋒稱遭警暴力對待-下體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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