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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4日 星期五

劉廼強:香港“佔中” 漫長的鬥爭剛開始--原來尋釁滋事、破壞秩序,在香港原來不是「犯法」?!聚眾霸佔馬路,沒有法律條文讓警方執法?!

下文重要,值得細讀及深思

【按:下文提出很多值得深思的問題。有太多的不明不白。
經過「鬧劇版顏色革命」的佔領行為後(行事者的「目的」、初衷是革命!客觀效果是鬧劇、對香港只造成局部干預等,是「結果」。不應以結果來定性事件的意義。「佔中」確是美國及其中介人黎智英發後的港版顏色革命),始知原來在香港如有人聚眾霸佔馬路,是沒有法律條文去讓警方執法的?!
尋釁滋事、破壞秩序,在香港原來不是「犯法」?!
連保障大部份人生活的「方法」也未建立,就談民主大躍進?
還有,為何香港都「被佔領」了,出動解放軍會被認為政治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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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廼強:香港“佔中” 漫長的鬥爭剛開始
2014-11-13
“佔中”這港式“顏色革命”鬧劇進行了一個半月,非法“佔領”者賴著不走,警察也膠著不清,已經成了連每晚電視新聞頭條位置都保不了的的悶局,最近只靠學聯要求與北京官員對話天天新款的姿態,來保持最低的曝光。這個悶局之形成,是因為對峙雙方都有一條已經宣之於口的默契,就是香港事情香港解決,千萬別讓解放軍過來。說穿了,依然是病態本土主義“獨港”主流論述的變奏。
   這論述對特區政府,特別是警察來說,首先是十分政治不正確。解放軍又不是吃飽飯撐著沒事幹,香港警察能處理得了的事情,他們也不想插手。但是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事情也是國家的事情,情況惡化到某一地步,解放軍有憲制上的權力和責任要介入,我們絕對不能把中央政府的位置虛化,和把解放軍妖魔化。在這敏感時刻,特區政府政治不正確,只會兩邊都不討好,自己吃眼前虧。
   更重要的是,這態度與當前的民意發展,亦即我們傳統所說的“民心所向”,背道而馳。如今“佔中”頭頭在“佔領區”之外已經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但特區政府至今仍然不敢直稱他們為“非法集會人士”,繼續諱稱為“集會人士”;警察不單已經淪為“非法集會人士”的媬姆,處處低聲下氣,曲意奉迎,採取任何行動之前都要向“非法集會人士”保證並非清場,更阻攔市民自發清場,連法院頒佈的禁制令也不予協助執行。特區政府這種態度,客觀上只會促使更多市民,尤其是直接受害者,渴望解放軍出動。
中央也需要密切注意事態的發展。很多論者已經憂心忡忡地指出,當前的情況如此發展下去,我們最珍惜的法治很快便會蕩然無存,再恢復會十分困難,影響深遠。歸根到底,特區政改,權在中央,政改所衍生的各種問題,中央也有相應的責任去解決。因為對中央有關的政策措施,很少公開地正面闡述,在香港更缺乏正能量訊息的發佈平台。於謠言滿天飛的情況之下,中央的態度被誤傳為要懲罰香港,讓其自生自滅,大不了沉淪,對中國整體發展也沒有影響云云。這當然不是事實,但這種誤解的普遍性十分使人吃驚,甚至連一些研究香港問題的專家學者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感染。香港這樣不死不活的耗下去,不單特區政府的威信受損,中央政府的內外形象也好不到那裡。
   處理非法“佔領”問題,中央和特區政府過早和過硬的介入,效果當然不好;但太晚和太軟的處理,同樣出問題。這一點,我相信中央和特區政府都很清楚,關鍵只是時間和拿捏而且。

   雖然如此,有幾點原則性的問題還是不能不堅持的:
   1. 事件的性質現在已經界定為外部勢力推動的“顏色革命”式的管治權爭奪,這一定性跟香港市民的一般認識有頗大的差距,港大、中大和科大校長最近的言論都很具代表性。連特區政府也從未公開採用“顏色革命”或管治權爭奪這說法,管治班子中至今不但還沒有統一口徑,甚至還有人公開表達相反的看法而不受譴責。因此,不單反對派堅持中央不是鐵板一塊,不少市民也認為中央應該作某種讓步,給“佔領者”一個下台階,和氣收場。對此,當前要務首先要統一特區政府和建制派的認識和對外口徑。
   2. 政治鬥爭必須準備付出代價,過往的事例顯示,“顏色革命”不容易對付。現在“佔領者”已自斷退路,看來不可能出現自動全面退場的局面,某種方式的清場行動在所難免。而清場行動一旦展開,必然引發金融、信息、輿論等戰事的全面猛烈爆發。現在看來,特區政府無論在心理上和實質上,都缺乏足夠準備,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僥倖之心。輕敵必敗,對這場鬥爭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3. 如今大部份市民只簡單的要求清場,騰出道路,不要妨礙交通和買賣。我曾多番論證,縱使是針對“反佔路”,清場也不能成功解決問題,清而不能淨的話,後患無窮。唯有香港市民大部份的意識提升到“反佔中”的層次,才能真正解決“反佔路”,進而撥亂反正,達致長治久安。這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是一場艱苦漫長的鬥爭,急不了,需要有恆地努力,起碼十年八載才初見成效。
  4. 退一萬步說,“佔領”行動怎樣說也是違法。雖云“法不治眾”,但最起碼搞事頭頭們一定需要依法受到實質性的懲罰,以警效尤。不然的話,香港將成了刁民樂園,今後動不動就來各種低成本、低風險的“公民抗命”,沒完沒了。但是在法院明顯不合作的情況底下,如何能做到這一效果,也是個拿捏問題。

   無論如何,“佔領”已近尾聲,結束只是早晚的事,亦即話說,早晚要清場。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清場是下一個階段的開始,往後就是上邊提到艱苦漫長的鬥爭。這場鬥爭,香港市民被逼也好,自願也好,都無可避免身處其中。這裡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路線和政策固然重要,但是“自作孽,不可活”,結果香港只可能維持在亞健康狀態,不死不活。更重要的是香港全民醒覺,積極投入撥亂反正的系統工程中,才能保障往後的長治久安,繁榮穩定。
   全民參與的事業,你該怎樣叫它?我說這就是“民主”。所以下一階段,是香港民主的真正開始。

http://hk.crntt.com/doc/1034/6/9/6/103469667.html?coluid=33&kindid=546&docid=103469667&mdate=111300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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