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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記者走在最前線報導新聞」新解》 余非 --附「國際標準」下,美國記者又如何「走在最前線」?

 2014-11-28 《明報》 【文末附最新跟進。】

「記者走在最前線報導新聞」這話何其榮耀。「佔中」期間,卻賦予另類意義。
1119日,潮聯小巴的律師代表在亞皆老街與彌敦道的路障張貼禁制令,預告移除介乎通菜街至砵蘭街一段亞皆老街障礙物日期不遠矣。完成既定程序後,1125日執達吏在警方協助下打響「清理障礙物」的第一炮。這一炮打響前的1123日前後,學聯、學民思潮「雙學」及泛民團體到各區擺街站派「點解要阻住你?」,所到之處被街坊喝罵及驅趕。遍地開花變成遍地「都瓜」(死得)。不用看民調,民心向背清楚明白。亞皆老街一段,如非強硬野蠻滋事份子,不會逆人心留至最後一刻,甚至繼續搞事。

25日早上清理行動尚算暢順,擾攘在午後出現,至晚上及凌晨衝突轉趨激烈。下午二時後亞皆老街佔領區被逐步收窄,警察與佔領者成對峙局面。這時有個奇觀,是一批拿長短鏡頭或攝影機的「記者」,身貼身地站在警方、執達吏與佔領者之間,鏡頭對準警察一方。為記者加引號,是難於辨識「現場拍攝者」的身份及工作性質。
「自媒體」概念下人人都可以是記者。有人更稱由幾個至十多個義工組成的網媒,其記者也應「跟主流媒體記者有同一採訪權」。身處上述劍拔弩張的現場,細分是傳統媒體記者、還是網媒記者已無必要,關鍵是「他」在現場做甚麼?「他」謹記自己是記者嗎?

1015日龍和道清場時,擺明是黃絲帶的熱血時報、社會記錄頻道(SocREC和獨立媒體等網媒記者便以採訪為名,混在暴徒中阻礙警方執法。事後SocREC更報稱「多名警員暴力對待已明確表明身份的記者」。1125日晚,暴徒由亞皆老街四散,於附近街道肆意用障礙物阻塞交通。警方追擊至山東街時跟佔領暴徒發生激烈衝突NOW新聞台工程人員就於衝突中報稱「被警方襲擊」,再被帶走。反覆細看NOW台署名仇志榮記者的片段(文末有Link),那名工程人員的短梯,有意無意之間,曾不只一次撞向追緝暴徒的警察。他挾記者身分之便穿梭現場理應是為了報道衝突,要是他故意衝撞警察,就成了參與者?把自己跟執法警方對立起來?

1125日的清場有法可依,天經地義,正常人也不應逗留現場。可是部份記者如無線,鏡頭拍攝的是中年女示烕者哭,效果煽情。無線記者還訪問了一名校服男,他說同學被十多名警員圍毆,故憤怒地出來聲援。證據呢?沒提供。無線新聞報道中沒有支持清場的街坊被訪問。有線新聞的主播及記者則把佔領者的狡辯「已太逼,無空間後退」當正面陳述。甚至在另一報導說「因為」警方進逼,「才」有人運送頭盔、口罩、木板等予被圍的佔領者;因果關係充滿立場。
上述這類記者更在警察處理嚴峻衝突場面時用強力閃光燈拍攝,干擾警員視線。常人都知道今天不少記者的所作所為是阻擾執法,甚至成為佔領者的人肉保護盾。依部份港記的習慣,自己被推撞、眼鏡跌了相機跌了,全是「新聞」。結果,1125日下午,在場警方要發出呼籲:請記者不要阻礙警方工作。

好奇在「國際標準」下,美國記者又如何「走在最前線報導新聞」?問了在美國做了三十年傳媒人的朋友,他說,美國記者證要所屬區域的警察局發放。新記者入職,就由公司代向警察局申請記者證(香港記者證由所屬傳媒自行發放。另,記協也可發記者證)。有證的美國記者可進入一般人不可進入的禁區內自由採訪。警方未有行動前,記者的採訪及拍攝適隨尊便。至禁區內的人士有異動、警員要出動執法時,記者再有權採訪一般也會適時走位,以不妨礙正常執法為大前提。作為香港人會問?為何不留下來監察警員有無濫用武力呢?美國資深記者朋友反問,警員不使用適量武力如何執法?美國警察執法動粗是家常便飯。
朋友說親身經歷。某次在美國副總統出席場合外採訪示威行動。副總統離開前警察要清場。朋友因走避不及,混到示威者當中。當時就被警察粗暴驅趕,及後更被一孔武有力的警員朝心口打了一掌,那怕你的記者證就清楚明白地掛在身上。記者都明白阻礙警方執法是理虧的,於是即使警察那一掌令記者跌倒扭傷,也沒有警察需負責。記者被警察連同示威者一併拉走是常有的事,混亂中不會有人刻意去理你是不是記者。當然,在警局內記者會被輕易放走,疑犯則留下作進一步調查。一句話,依美國「國際標準」,記者有權入禁區採訪,卻在混亂中沒有「被特別照顧」、「被禮待」的特權。宣佈執法的一刻,記者便需配合,一切順常情常理進行。

香港之神奇,是連發達國家選舉制度中也沒有的公民提名,泛民要香港有。美國記者對執法行動有予以配合的社會默契,香港記者卻視妨礙警方執法為無物。香港某些人究竟是太專橫?抑或是被「專政」、十七年來「生活慘不忍睹」(香港大學生chris chan在面書上的留言)?「佔中」一役令不少港人驚覺,原來我們的自由民主不少方面都「超英趕美」,而且沒有制衡和規範。權責失衡的港式民主,是「佔中」可以橫行兩個月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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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後續:旺角清場行動中受TVB訪問說「剛好路過」的四眼男路人甲,網民人肉搜查發現,他是學民思潮街站宣傳人員(見下圖)。
此外,早前TVB及其他記者訪問的司機乙,說「不介意有人阻路」。此司機乙也被人肉搜查得知,是向警方挑釁的佔中示威者(見下圖)。各式「有來頭」的路人甲、司機乙加起來,會發現他們都「有來頭」?!是局嗎?是「特約」的?
如是「特約」,記者已不是偏頗那麼簡單,是「造新聞」、「造訪問」?一切有待更多人肉搜查求證。走不了的,總得找數埋單。

Now 記者用梯襲擊警察被捕----有片為證

道德狙擊手 屈穎妍--今天某些記者,究竟是報導者,還是參與者?!

今天某些記者,究竟是報導者,還是參與者?!
屈穎妍:「有兩種人,在今日香港,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他們如神靈,讓人膜拜、敬畏,你動他不得,罵他不得,傷他不得,他丟失一根毫毛,你會後患無窮,他們就是學生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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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狙擊手  屈穎妍

有兩種人,在今日香港,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他們如神靈,讓人膜拜、敬畏,你動他不得,罵他不得,傷他不得,他丟失一根毫毛,你會後患無窮,他們就是學生和記者。
最初,大家說學生受苦了、吃催淚彈了,於是出來守護孩子,有時回頭想想,一個人最精壯的年齡就是十來廿歲,這年紀,血氣方剛,老虎都打得死,怎麼卻要我們這些老人家來保護?
最近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發了一段童子兵視頻,轉頭看看那些把鐵馬插進立法會玻璃門的臉孔、看看旺角街頭蒙着臉跟警察衝撞的眼神,那種瘋狂那種恨,類同得讓人心寒。
運動中另一個光環,落在記者頭上,美其名紀錄事實,但錄像所見,每次走得最前的都是記者。
衝擊中,媒體往往站在對壘兩陣中央,夾在其中令警察投鼠忌器。棍棒胡椒無情,偶有錯手,執法者即負上「打記者」的百辭莫辯污名。好言勸他們別擋路,大家為了爭新聞,只會前進不願退。動粗驅趕,對方會大聲疾呼:「你阻礙我採訪自由!」我愈來愈摸不着頭腦,記者在佔領中究竟想當紀錄者還是參與者?
兩個月來,我看到兩個事實:一,是記者一直嚴重地阻礙警察行動;二,是鎂光燈成了暴力升級的催化劑。
今日社會已嚴重撕裂,老實說,中間派幾乎不存在了,所以,傳媒也必然地有了立場,落地的記者都年輕,戴上黃絲帶、同情學生、參與運動,是大勢。於是,記者的鏡頭,潛意識不是紀錄,而是找錯處,焦點瞄準警察的棍、市民的血,前因後果都不重要了。
傳媒今日還搶了制空權,地鐵上蓋、舊樓平台、大廈天台,佈滿手執長短火的攝記,鏡頭對準執法者,如道德狙擊手,警員一舉一動無所遁形。
監察,沒錯是傳媒責任,但監察該適用於雙方,而不是針對單方面的騷擾式監控。

監察也不是一組鏡頭,而是有前有後的一件事。記者不是大晒,你的鎂光燈亮得太光太前,不但看不到全局,還會激發獸性,讓鬧事者殺得勝起,到時,記者就不再是紀錄者,而是挑撥者了。

強調禁制令相關條文已清楚列明,不會影響警方在原有在法例下的權力

強調禁制令相關條文已清楚列明,不會影響警方在原有在法例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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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7
戴被批歪曲法治精神

 本身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的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及多名泛民法律界人士,一直聲稱佔領人士即使集體違反法庭禁制令,只要之後自首便無損法治精神。戴耀廷的大學同學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不點名直斥有關言論嚴重扭曲法治精神,強調追求民主普選,不能為挑戰法治的藉口,他期望一些有法律背景的公眾人物,發言前應三思其言論會否為香港帶來負面影響,亦應負上自身對法治的責任。

言論被指誤導公眾
有建制派議員昨於立法會提出質詢,不點名批評一些有法律背景的政客,近日就佔中發表的法治言論誤導公眾。
 袁國強引述高院原訟庭法官區慶祥的觀點,強調法治精神是市民和政府都需要遵守法律;即使被告人認為法庭命令有錯,也應先行遵守,再依循司法程序提出反駁理據;如果市民可隨意或蓄意違法,然後承擔後果,便無法切實有效地施行法治。
 對於警方在旺角的清場行動被指超出禁制令範圍,袁國強再斥有關說法為歪理,強調禁制令相關條文已清楚列明,不會影響警方在原有在法例下的權力,故警方在過去兩日的清場行動,不存在超出禁制令範圍的問題,希望公眾不要誤以為警方只可根據禁制令辦事。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1127/00176_017.html

給他三個字:猥瑣仔!-- 黃之鋒指約有十多名警員衝前,把他按在地上,限制其活動範圍,更連續六、七次嘗試傷害其身體,包括其下體、陰囊位置的私隱部位。

給他三個字:猥瑣仔! 是佔中者的某種反映,有其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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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鋒指約有十多名警員衝前,把他按在地上,限制其活動範圍,更連續六、七次嘗試傷害其身體,包括其下體、陰囊位置的私隱部位。
on.cc東網專訊】昨在佔旺區清障期間被捕、其後被控涉嫌阻礙公職人員罪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今早被押至九龍城法院提訊,法官將案押後明年1月中再提訊,黃獲准保釋,但不准踏入旺角花園街、旺角道一帶區域。黃之鋒下午離開法院時稱,他被控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但無論學民思潮抑或學聯,昨都沒與「紅帽」人士(原告人的代理團隊)或執達吏發生肢體衝突,他們只是詢問「人是否屬障礙物」、「紅帽」人士的背景及是否獲執達主任授權等,他們不斷提問,卻被控有關罪名,黃對此表示失望。
黃之鋒指其保釋條件包括明年114日要上庭、之前不能往旺角一帶範圍,他對法庭決定大惑不解。他指昨早執達主任與「紅帽」人士清理現場,由於「紅帽」人士情緒激動,又用粗言穢語指罵他們,執達主任送走「紅帽」人士後,有軍裝警員及穿深藍衣的警員突然拉起封鎖線,清場隊伍的頭目就指着黃,表示要「拉」,之後約有十多名警員衝前,把他按在地上,限制其活動範圍,更連續六、七次嘗試傷害其身體,包括其下體、陰囊位置的私隱部位,其頸及面部均留有傷痕,他對警方做法極失望;黃指扣押期間並無受到特別肢體暴力,卻受到粗言穢語嘲諷或辱罵。
黃之鋒續稱,關注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及約近20名市民依然在法庭內等候上庭,若法庭今日未能全部處理,他們會否需再返警署至翌日方能上庭,黃對此表示擔心,冀他們能盡快獲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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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稱遭警暴力對待 下體被打

 獲准保釋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表示,周三被捕期間被警員暴力對待,不僅將他按在地上,更襲擊他的頸、臉,甚至是陰囊。
 黃之鋒又說,遭扣押期間無遭受特別的肢體暴力,但受到粗言穢語辱罵,他又不滿警員不斷拖延。
他認為,下次上庭前不可到旺角指定範圍的保釋條件,範圍太大。他會堅守各佔領區的防線,目標仍然是要求人大常委撤回政改831決定。
 黃之鋒重申,政改三人組應交代,如政改方案被否決,會否重啟政改,他認為,重啟政改是在特區政府能力範圍內。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1-政事/433767-黃之鋒稱遭警暴力對待-下體被打

知法踩界 社會唾棄 石老師----內有疑似戴耀廷教授受訪片段「佔中戴耀庭假自首」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_neVkzS0co

知法踩界 社會唾棄    石老師

 佔領持續兩個月後,警察在旺角協助執達主任清除障礙時,與佔領人士多次爆發衝突,直至昨午已有逾百人被捕。「和平非暴力抗爭」無影無蹤,示威者更像被捅穿了蜂巢的蜜蜂一樣四散,企圖阻塞其他路段,滋擾民居,期間再與警察多番推撞,衝擊社會治安、衝擊法治。
 正如戴耀廷教授在三年前一篇文章中所說: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讓所有在法律管轄範圍內的人,在知道法律的內容後,能自行規劃自己的行為以符合法律的要求,或透過法律去進行某些法律所容許的行為。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但諷刺的是,他也在踩界。
 法律的制定源自約定俗成,即社會普遍認可或接受的行為規範,制定了之後便要遵從,如不遵守,社會便沒有了法治。法治要求整個社會都要守法,其中三類人要特別注意:一、一般公民;二、執法者;三、法律界人士(包括法律從業員)。
 個別公民不守法,牴觸法律,而被司法機構判定有罪,就會受到懲處,因此,社會上每一個成員都會守法,不過,這是消極而被動的,如果人人守法,做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才是積極而正面的社會狀態,古希臘哲人也說,良好公民不需要法律(Good citizen needs no law)。可惜,這並非社會現實,法律的存在就是要規範人的劣根性,逼令其守法。
 執法者不要知法犯法,道理顯淺不過。我們要特別提出的是法律界(不單律師)或那些從事法律教育的人更應懂得尊重法律中的公義及其精神,不要詭辯,也不要在法律中尋隙狡詐,否則,便不適合從事相關工作,成為法律與公義的棄徒。
 網上流傳着一名貌似戴耀廷教授的被訪者訪問片段。(YouTube上搜尋「佔中戴耀庭假自首」或 點按此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_neVkzS0c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a9qJpq4zTQ   觀看)片段中,被訪者指:
 「自警方施放催淚彈後,佔領行動已變了質。所有事情在法律上,不論刑事或民事,均與他(戴耀廷?)扯不上關係,最多只可以說(指控)他們(三子)呼籲市民去佔領添美道。他又指其實也沒有太多人佔領添美道,佔領者根本沒有興趣佔添美道,卻去了佔領夏愨道,而他(戴耀廷?)並沒有叫人去佔領那路段,故這樣反而保護了他的權益!」
 有些人慨言自首,原來已經過精心計算,以其對法律的認識作詭辯,何其奸狡!網上世界弄虛作假是常事,我們不能確定片段中人的身份,但如果片段中真是戴教授,他是否適合做一位法律學者,值得懷疑。
 法治社會有賴每名公民守法,這是法治的根本。無視禁制令,罔顧法紀,令人齒冷,而執法人員和法律工作者更應恪守公義精神,他們如知法犯法,或利用其法律知識,推卸法律責任,必遭社會唾棄。
http://www.skypost.hk/column/石老師工作室/007001004070/知法踩界%20社會唾棄/161397


Now 記者用梯襲擊警察被捕----有片為證

NOW工程人員事件,以下版本拍攝角度不同於《明報》等一般版本。也多了前面幾秒。!!千萬不要錯過!!

【先看慢動作呈現──他肯定有把梯掃出去的動作。

或如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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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沒有慢鏡版。
很可惜,不懂把該片下載存下來,怕會被刪去。懂的朋友,請存下來,四傳。

無刪改片段,清楚睇到Now 記者用梯襲擊警察被捕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18838271642652&id=308257019367444
點入小四方彩圖位置便可看見。

快啲搵人保留住片段。此版本比一般版本多了前面幾秒。



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香港中文大學港美中心」 揭秘:實際上是美國國務院駐港機構之一,與領事館平行。──中大,走樣了!

「香港中文大學港美中心」 揭秘:實際上是美國國務院駐港機構之一,與領事館平行
中大連校長沈祖堯都有問題──中大,走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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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5日 星期二
劉廼強﹕梁美儀揣着明白裝糊塗
 
1121日《明報》發表中文大學大學通識教育主任梁美儀〈通識教育與佔中陰謀論〉(「通文」)。當中「佔中陰謀論」點着名衝我來的,用到「這若不是蓄意造謠抹黑,就是胡亂臆度的無稽之談」的攻擊性字眼,我有責任反駁這關乎「佔中」本質的嚴重指控,除了清我的名譽之外,更有助讀者對「佔中」、「通識教育」和中文大學「港美中心」的密切關係有更全面的認識。
我細讀了2300多字的「通文」,除了重複的敘述我「爆料」之外,筆鋒一轉,就燒到教育評議會主席蔡國光校長身上,對我「造謠抹黑」、「胡亂臆度」、「無稽之談」的具體內容,「即將大學的通識教育與外國陰謀連上關係的講法」,竟然沒有提出事實駁斥—— 對,完全沒有,零。但「感覺就是現實」,在讀者印象中,我「造謠」已經坐實了。「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我藉此機會,把梁教授沒有講的事實,向大家全面展視。
 
不說大家不知,香港各大學現職人員中最老的,是一位中文名叫侯儒楷的老外Morton Holbrook III(註1)。這位老兄以70多歲的高齡,並且在現職前通過浸會大學於珠海鍍金幾年之外,畢生從事外交有關工作,向無學術經驗,他憑什麼資格代替比他年輕起碼10歲的前任,出任中文大學港美中心主任?
古今中外,外交界和情報界是分不開的。從目前公開的資料,侯儒楷曾經是現任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大使級)夏千褔(Clifford Hart)(註2)的直屬上司。夏千福的公開資料更多,夏的軍方背景,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2013年港美中心就跟美領事館合辦了一次公開活動。
絕對不能蒙混過關
一個70多歲的老將,以一個絕不尋常的方式在「雨傘革命」的籌備期間,與他的前下屬一起出現在香港。以我們所知,同期出現的還有一個50多歲,以博士研究生身分活躍於「佔中」學生中間的Dan Garrett(註3),資料顯示他直至20116月仍是美國國防部Division Chief。這都是偶然的現象嗎?
當然不是偶然啦。這裏為了回應「通文」,我們暫時聚焦於跟梁美儀有直接關係的港美中心。港美中心之吸引關注,始於今年2月底,港美中心向各大學發通函,要求推薦「精英」學生參加3月中舉行的一個名為「Let's Talk Youth Summit on Hong Kong Elections」的兩日一夜工作坊。有參加者透露這其實是「佔中」培訓計劃部分。據今年4月出版的《紫荊雜誌》披露,該工作坊,參與者實際上是由一些政黨要人、國際學者及神秘的政治人物,包括陳方安生、鄭宇碩等授課,教授學生如何面對大型示威抗議活動中的「談判策略」,並為香港普選定下所謂的「不可退的底線與立場」等。工作坊本來還打算發表「聯合聲明」,但沒有成功。今天各「佔領區」中,應遍佈工作坊的門生。梁教授,這活動的背景和成果你不會不知道吧?
我「港美中心壟斷了香港8所大學通識教育教材的講法」,這指控是有事實根據的,如有不實之處,梁教授大可直斥其非,卻絕對不能以「荒謬」、「笑話」、「謠言」、「恐怖政治」等標籤栽贓於我,蒙混過關的。
梁教授說了一大堆什麼「中文大學自1963年建校開始已注重通識教育,而新學制中的通識教育基礎課程,完全由中大的老師團隊經多番研究討論後設計而成;教材編寫親力親為,絕無美國基金贊助撰寫,更無被任何校外團體主導教學方向。」這根本與我的指控無關,但既然梁教授擺了出來,我們不妨看看一些公開的官方資料。(註4
 
Fulbright Program
2007年,香港商人鍾普洋捐了130萬美元,特區大學撥款委員會提供同額的配套基金,通過美國國務院的Fulbright Program全盤委託自動請纓(volunteer)全盤負責的中大港美中心在香港開展了Hong Kong General Education InitiativeHKGEI)。據官方介紹,這計劃的目的在於支持香港各院校於2012年「三轉四」時所必須的通識教育課程,以維持香港的「高度社會自由」。計劃的思路是要通過課程去「強化(學生)個人(身分)認同」、「有能感」(efficacy),「同時為他們提供作為香港衍化中的公民社會一分子提供能力。」回顧一下這些歷史材料,讀者對於今天香港大學生的心理狀態當有某種「心領神會」之感。
香港8家大學全部參與了該計劃,它的運作方式是由駐港美領事館負責從美國物色學者,幫助各大學準備其通識教育課程,並且進行試教。鍾普洋同時委託了一個神秘組織Creative Initiatives Foundation(註5)及其CEO專人負責協助8家大學作有關的戰略及計劃工作坊。
梁教授,根據以上官方資料,請問我說「香港中文大學設有一個叫『香港美國中心』的機構,壟斷了香港8所大學的通識教學教材」,有沒有說錯?這些資料你最熟悉,為何要扮傻去蒙騙大眾?
到這裏,大家都想知道多一點Fulbright Scholar Program(註6)究竟是什麼一回事。這我們也有官方的公開資料。簡而言之,它是美國國務院直屬的一個學術計劃,Fulbright Act of 1946成立,並非什麼NGO,在香港是通過港美中心和中美學術交流委員會協助運作。從該法例的相關條文顯示,這赤裸裸是美國人在冷戰時期推出來的戰略計劃,目的是向全球推銷美國人的價值觀,對付共產主義的挑戰,適用於「處於從極權過渡到民主政制而處於過渡期的國家」。港美中心就是這麼一回事,它實際上是美國國務院駐港機構之一,與領事館平行。
「荒謬」、「笑話」、「謠言」,讀者應心裏有數。至於「恐怖政治」,梁美儀教授,你應該比誰都清楚!
 
(註1http://www.zoominfo.com/p/Morton-Holbrook/48700927
(註2http://www.linkedin.com/pub/clifford-hart/18/a72/53b
(註3http://www.linkedin.com/pub/dan-garrett/5/5b6/4b2
(註4http://www.hkgei.org/
(註5)該組織的網站已經打不開
(註6http://www.cies.org/

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勞永樂 : 香港人怕誰?--批羅范椒芬批得太好了!!

而是鄭重告訴她(羅范椒芬),我作為香港一分子,最怕的就是身居要位,卻愛胡言亂語的人!……羅范椒芬對香港時下年輕人嚴厲指摘:「佢啲朋友要移民避咗佢?」但她是否患了失憶?……若香港年輕人教不好,她和她的團隊是否難辭其咎?
──香港的通識科,就是由她及她的團隊羅范椒芬推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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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永樂 : 香港人怕誰?
                                                                                          
 港區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曾於九月二十九日出席公開場合時感觸落淚,皆因早一天警方在金鐘採取了包括施放催淚彈的人群控制措施,並要求警方向行會交代原因。她指摘警方處理方法激發民憤,又要求由監警會等法定監察組織調查警方的處理云云。

 但翌日旋即轉軚,聲稱落淚皆因示威者暴力對待警察;更態度逆轉,指警方用催淚彈防衞合理!本欄一直認為警方解釋用催淚彈來防止群眾盲目衝前而導致人踩人,言之成理。況且,當日急症室數據顯示,受傷示威者極少,肯定比警察揮動警棍「清場」為低,故警方用催淚彈控制人群恰當,且符合人道。但本文絕非為羅范椒芬轉軚鼓掌,而是鄭重告訴她,我作為香港一分子,最怕的就是身居要位,卻愛胡言亂語的人!

 羅范椒芬日前又公開發言,稱有朋友告訴她將移民離港,卻非如回歸前那種怕共產黨,而是怕時下年輕人:他們不聽別人意見,香港將來由他們掌權,不知變成怎樣?羅范椒芬稱港人不怕共產黨,究竟是褒是貶,不得而知;但仍在佔領區露宿的人,明顯不怕共產黨。

 在香港真怕共產黨者,就只有那些對共產黨有求、有頭有面有虛銜有利益的人物吧!羅范椒芬對香港時下年輕人嚴厲指摘:「佢啲朋友要移民避咗佢?」但她是否患了失憶?完全忘了自己是執掌港府教育政策多年的高層,官至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若香港年輕人教不好,她和她的團隊是否難辭其咎?她有否先自我檢討,找出自己錯在哪裏?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1124/00184_008.html

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沈祖堯、陳繁昌枉為人師,一士諤諤,向陳新滋校長致敬!

而香港科技大學的陳繁昌就說學生有創意!

向陳新滋校長致敬!

專訪港浸大校長陳新滋:學生不是顧客 校園不是學店

專訪港浸大校長:學生不是顧客 校園不是學店 | 中環一筆
2014-11-20 江迅 獨家
這幾天,香港浸會大學校長陳新滋贏得陣陣掌聲。有說他是「香港教育界一片姑息主義濁流中的清流」。
|江迅

掌聲響起來。這幾天,香港浸會大學校長陳新滋贏得陣陣掌聲。有說他是「香港教育界一片姑息主義濁流中的清流」,有說他「挺身而出,是敢於言說的英雄」。
陳新滋校長
日前,在香港浸會大學畢業禮上,有少數學生無視典禮的莊嚴,在典禮台上舉起黃傘,身為校長的陳新滋要求對方收起黃傘,但竟為對方拒絕,陳新滋遂拒絕頒發畢業證書予對方,他嚴正指出畢業禮是莊嚴場合,呼籲同學自重,要尊重場合、尊重其他畢業生、家長和嘉賓。1119日,他在校長辦公室接受零傳媒訪問。
1113141517日,接連4天,每天有三場不同專業的學生畢業典禮。畢業典禮,是大學生辛勤過後,夢寐以求的儀式,是人生重要里程碑,過程理當莊重和肅穆。香港「佔中」運動爆發50多天來,有學生在畢業禮上高舉黃傘表達所謂「爭取真普選」訴求,多間大學校方對此沒加阻止,予以啞忍,有的甚至以「有創意」評價之(傳者按:是香港科技大學校長陳繁昌)。學生的這一舉動,在浸會大學卻遭校長陳新滋嚴肅指正。
17日的畢業典禮上,繼續有學生撐黃色雨傘出席,有一名學生更在台上向校長陳新滋單膝跪下,呈交黃色雨傘,以表達抗議心情。陳新滋看了他一下,收起雨傘放在一旁,這位學生已離去。校長事後澄清說,沒有拒絕頒發證書予該畢業生,「我依然樂意給他頒授證書」。
陳新滋前天在畢業禮上強調,大學是政治中立的,畢業典禮儀式莊嚴,學生行為不莊重,干擾了畢業典禮的氣氛,影響了其他同學和家長的情緒。學校不允許學生撐傘或帶氣球上台,與政治無關,是希望畢業生尊重典禮和所有參加者。如果允許學生在畢業禮撐傘,就開了壞先例,今天畢業生拿著雨傘上台,若他們是八旗子弟,將來拿著八枝旗走來走去,那怎樣處理?他「欣賞」畢業生戴上絲帶表達意見,這樣不影響他人。他說,讚賞同學的崇高理想、偉大抱負,但典禮儀式莊嚴,神聖不可侵犯,希望大學能保持政治中立,「大學殿堂的尊嚴要受到尊重」。
陳新滋在畢業禮上引用梁啟超《自勵》一詩中「獻身甘作萬矢的」詩句,欣賞同學的崇高理想,但認為他們社會經歷未夠,若他們像詩句「十年以後當思我」,以後回想當初的做法時,便「覺得學校今天沒做錯」。以此表明,為了堅守大學的莊嚴,縱使今日受到不少批評也甘心獻身,相信學生在十年後回想,會明白校方並沒做錯。

然而,這一事件竟引發一批學生和校外年青人對陳新滋的肆意攻擊。浸會大學學生會還發表聲明,不滿陳新滋勸學生自重的言論,呼籲參加畢業禮的同學攜帶黃傘上台,並拒絕領取由陳新滋頒發的證書。
不過,也有網民在網上留言:「美國大學生在畢業禮上搞事,會被保安即場送走,永不頒發畢業證書」「希望香港這些年青人在工作、吃飯、睡覺、上廁所時,也別忘了打一把黃傘。別丟了自己的理想」;「陳校長有足夠理由拒絕頒授畢業證書給一些不懂禮節的學生,這是學生們人生最重要的『課程』之一,正所謂:『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有浸大校友發起名為「支持陳新滋校長還我畢業典禮莊嚴」的聯署信。

正如有評論說,「在畢業典禮上表達政治訴求是不恰當的,就像在電影院不應該使用手提電話一樣。一邊看電影,一邊講電話,邊上人就會受滋擾,因此電影院不容觀眾使用手提電話,一經發覺,場務人員會作出勸喻,讓客人抉擇,一是停止使用電話繼續看電影,一是出外繼續使用手提電話。簡單如電影院亦有本身規則,莊重嚴肅的畢業典禮更是不在話下。參與畢業典禮的一眾畢業生及其親友,他們最關注的是畢業典禮本身,而不是個別學生的政治立場。他們並不希望不相干的事情令儀式蒙污,情形就如在看電影時不想被滋擾一樣」。
在網絡上一片爭議聲中,陳新滋接受零傳媒訪問。以下是訪談摘要。

問:在畢業典禮之前您是否知道學生會有這些動作?
答:其實星期五已經有位學生上台撐了傘,但我當時還是把畢業證書頒給了他。那只是一個學生,如果人多了就會亂,破壞儀式的氛圍。我認為學校不應參與任何政治,學校應該是包容的,所有政治立場我們都應該包容,這是最重要的,但表達自己的政治訴求,不能干擾別人和影響正常秩序。

問:星期五的畢業典禮上,您已經對一位學生的行為作了包容,這是重要細節,你事先是否想到星期六、星期一,學生會有更激烈舉動?
答:我們有心理準備,一定要有大原則,大方向,保持會場儀式的莊嚴。其實他們在唱國歌時的舉動也是不尊敬的。美國人當年反戰,但在聽到國歌的時候,還是肅然起敬的。我們打球時,球賽開始的時候,就算你平時罵總統,一唱國歌,大家就紛紛站起來,非常尊敬。

問:為什麼香港大學教育造成這樣的後果,回歸以來教育政策是否應該有所反思,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答:其實有段時間,我一直在反省,我們的確有一段時間在教育上曾盲目仿效西方。在十幾二十年前,在國外也好,香港也好,來了一批人,教育我們如何教學生,如何跟上時代。通常他們是做生意的人,他們用做生意的方法來看教育,把「顧客至上」的觀念運用到教育,顧客是學生和他們的家長。當時我非常反感,我覺得學生絕對不是我們的顧客,不然學校不再是學校,而是學店。

問:不是學校而是學店,能不能再作些闡述?
答:靠商業推動學校發展,用商業的模式,對我們的傷害很大。學校每年都有評核老師,但如果老師為此而只著重取悅學生,這樣他們便學不到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仁義」這兩個字在中國文化中佔有很高的地位。孔子的仁是包括「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仁、義缺一不可。孟子又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這個羞惡之心,就是自己知道自己做的不對。有些人就為了自己的一點利益,而做傷害別人的事情,不懂得羞愧。我覺得要推動中國文化,中國文化裡面有很多好東西,遺憾的是,香港回歸以後把中國歷史不當作必修課了,中國歷史上有很多很偉大的人,很有影響的事件,幾百年幾千年的歷史留下來的,在我們手上把這些放棄了,就是把中國最美好的東西放棄了,這是很令人痛心的現象。

問:香港學校出現一種不可思議的現象,校長怕學生,老師怕學生,不敢站出來說話香港一所中學是否要升旗禮,校長竟然提議讓學生表決,結果卻取消了升旗禮,這種教學理念和政策,您怎麼看?
答:我覺得作為一個教育家,我們應該看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小時候我們讀孟子的書,裡面說的很清楚:「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就是說,自己要反省,前面一句是:「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就是說反省自己覺得理虧,那麽即使對普通百姓,我也不去恐嚇。那麼「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就是說,我自己考慮我是對的,就算對方有千萬人也不害怕。這是我做事最重要的原則。

問:您怎麼回應學校民主,教學民主呢?         

答:民主當然重要,問題是,什麼是民主?譬如學校,最多的人肯定是學生,假如民主投票,學生的意見一定代表了學校意見,以最多人的決定為決定,就變成學生作主。事實上,大學教授經驗最多,在西方,大學教授最受尊重,決定都由大學教授作出,很少有學生投票,是「教授治校」,而不是「學生治校」。當然學校要聽取學生的意見,正如我們學校中每個重要的委員會,都有學生代表,都有學生參與,他們有很多渠道表達意見,我們都很重視,但他們也必須尊重其他人的意見,我認為這是我們履行教育的重要部分。
而香港科技大學的陳繁昌就說學生有創意!
向陳新滋校長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