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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6日 星期五

極力推薦,請廣傳:下文為民間投訴信,鏗鏘有聲 --翟紹堂故意把「泛民」當「市民」,是狡猾地偷換字詞內容。市民一直撐警察!請回覆信中疑問!

極力推薦,請廣傳:下文為民間投訴信,鏗鏘有聲 
翟紹堂 朱敏健言論:翟紹堂故意把「泛民」當「市民」,是狡猾地偷換字詞內容。市民一直撐警察!請回覆信中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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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監警會主席翟紹唐先生、秘書長朱敏健先生及各位委員:     

一個擁有七百多萬人口的小城市香港,在法治、人權、司法獨立、言論自由、繁榮穩定等各方面在國際上都享負盛名;而香港亦是全世界上犯罪率最低、最安全的城市之一,香港警隊在國際上亦是其中最優秀的警隊,這一點實是無可置疑。
     觀乎近年來的香港,在社會上卻發生了一點變化。在社會上並沒有發現大幅地增加盜竊、打劫、傷人、黑社會械鬥、走私、販毒、殺人案等,反之大幅地增多了示威者未向警方申請的非法集會、堵塞交通、衝擊特首、擾亂論壇、衝破警方防線、襲警、侮辱警察等不遵守法紀的行為,挑戰警方的管治權,嚴重地破壞社會安寧。就著以上的種種行為,社會上應予以強烈的譴責。
   根據星島日報的引述,翟主席早前在電視節目上表示,警民關係已到達臨界點,問題源於有巿民對政府不信任,當局要正視:「例如港大八一八事件,我們從證據上看不到警方有政治目的,但巿民就是不信你,那怎麼辦呢?警方可能要做多一點,除在行動上專業判斷要做足外,形象方面要做多點……令巿民回復對警方的信心……如果巿民都不信警方,香港法治會有問題。」
    就翟主席的看法,我個人非常不認同。香港每年有一千幾百次大大小小的示威遊行,而部份示威人士,經常將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的權利高舉,凌駕於法治權之上,他們視法律如無物,經常篾視法律。而每次的衝突、違反行為都是發生在某些激進政黨及青年團體中而其他大部份市民都是守法的。為什麼我們沒有見到支持政府的市民被控非法集會、堵塞交通、衝擊警方防線呢?好明顯這些只是一小撮破壞社會秩序的人所作所為,這根本與「警民關係已到達臨界點」完全是兩回事。如果刁民要刻意破壞社會秩序、破壞法治,無論警方如何花工夫去跟刁民溝通,都是不會有效果的。因為錯不在警方,而在刁民。香港大眾的安全安定,絕不能被一小撮激進份子騎劫而破壞。
   然而近年來監警會就監察警權的做法中,卻偏離了正軌。每當警方該嚴正執法的時候,卻往往被不合理地制肘,反之冠以警權過大的指控。相反地一疊疊示威人士違法的案例,監警會卻要求警察的應對方法就是容忍、容忍再容忍。而示威人士對警察正常地執行職權時,卻被無理地投訴、投訴再投訴。如此荒謬之說,真是只有香港才可以見到。
我們在社會上,常聽到泛民主派人士,將香港的管治、人權狀況等要跟國際標準掛。但反觀今時今日的香港,警權方面,一點兒都跟不上國際標準。我常常在新聞報道中看到,歐美國家等在應付暴力示威行為時,所採取的措施,非常果斷,如示威者的行為超越了法律的界線,警方立即採取拘捕行動,又如在加拿大剛通過的法例,如示威者在遊行時帶上面具,警方可以立即拘捕。且再看今日的香港,警權大大地被削弱,試問當警權被削弱後,罪犯倡厥,刁民橫行,以勢凌人,罪案增多時,市民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社會動盪不安時,如果社會出現如此的亂局,敢問此責任應由誰來承擔呢?
有關八月四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中舉行「支持警隊嚴正執法,粗鄙文化遠離校園」的集會上,本人從網上的片段中看到,警察如何克盡職守地維持秩序,表現專業,高度容忍,公平公正。然而在我眼前看到的,卻是一幕一幕刻意挑釁,用粗言穢語、粗暴地侮辱警察的恐怖場面。說出「有牌爛仔,自甘墮落」,如此極度侮辱性的說話,刁民的行為極為可恥。當上香港警察,也可以說是社會上的精英份子,無論是在體能方面,或是學業方面,警察都經過嚴格的挑選和訓練。 正如很多大學畢業的年青人,都期望能考上警察,為社會服務。然而如此的宏志,卻被侮辱為「自甘墮落」,不要說是警察,就是作為小市民的我,看後也覺得忍無可忍。刁民、流氓的暴行,不只是侮辱警察,而是公然地侮辱警察背後,代表香港七百萬人口執法者的尊嚴。如此不公平地對待警察,警隊的士氣如何可以不低落呢?
我想請問翟主席及一眾監警會委員,你們能將心彼己,逆地而處嗎?你們能在工作崗位上,在你們的專業上,如律師、前廉署高層、立法會議員、其他管理高層,每天能忍受刁民體無完膚地辱罵嗎?請還警隊一個公道!為著香港的安全安定,長治久安,現在辱警情況亦己到了臨界點,本人促請監警會及立法會要為「辱警罪」立法進行公眾諮詢,讓市民有機會表達意見,並就民意作出公平客觀的分析。如果監警會委員只懂偏聽部份人士的意見,對警隊監察不公不正,那麼就讓廣大的香港市民,同樣地向你們作出監察與問責!敬希回覆,謹此致謝!
   敬祝  政安!
  香港市民 xxx
八月十五日  備註:附件附上網上視頻以了解辱警實況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225111097641880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565369900172130

信件寄:監警會秘書長sg@ipcc.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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