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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香港廉政公署 應徹查 曾蔭權與商家的利益輸送

用最陰謀論」的角度去審視
曾蔭權就可以輕輕帶過了嗎?細看證據。
【批註:反思香港的清廉是否百毒不侵?港式叻仔一次過令香港的廉政蒙上陰影。
1.    鄭經翰在曾蔭權任內收口,眾所周知他是曾蔭權系統的人。
2.    曾蔭權口中的「租了一個單位」,原來是「在他入住前大業主」已豪裝1700的複式六千呎單位;而租給他的,是剛獲批可辦電台電台大股東黃楚標中間的牽線人,是曾蔭權系統的鄭經翰──整個利益鍊清晰可見!
3.   張松橋假如只是個重慶富商,問題仍說得過去,可是──他「直接參與香港的商業活動」,投資項目中如西隧等,直接涉及香港的公共設施。像這樣的一個投資者、大富商,香港特首曾蔭權受他豪華款待,當中的利益衝突可以輕輕帶過嗎?
看完《明報》有備而來的爆料,大吃一驚。
曾蔭權的自信──以為只差幾個月便「過海神仙」──令他在輕鬆、少警惕下去了「澳門遊」;此遊露出狼相,丟人現眼,直接對傳媒更多、更深的爆料起「配合」作用。廉署應介入調查。圖文報導如下。
由近日的爆料反映,香港深層次矛盾長期未有解決,看來是不少高官(如唐英年),乃至曾蔭權,都沒有真心投入工作、沒有為社會大眾設想,也沒有把管治香港的工作做好。

新增(號外!!):http://hk.news.yahoo.com/video/topstory-19458512/title-28396281.html#crsl=%252Fvideo%252Ftopstory-19458512%252Ftitle-28396281.html
片段內有裝修情況,如複式上下層的圖則。
1700萬豪裝並非大業主原有的所謂作會所用的預先裝修。片段反映,裝修去年才進行,曾蔭權夫人不時巡視裝修情況!




特首6500呎樓王曝光 月租市值10萬 大業主挺唐選委
【明報專訊】曾自嘲在香港不敢買樓的特首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已預租了深圳福田區一個約6500方呎的頂層複式單位,該區物業代理估計,該「樓王」市值4880萬港元(下同),月租高達9.76萬元。然而曾蔭權目前長俸約8萬元,有議員質疑特首退休後能否負擔。
有兩名地產代理對喬裝買家的本報記者聲稱,上述單位是「開發商送給曾蔭權」,不過,大業主及特首辦均否認,並強調按市值租出。另外,樓王大業主黃楚標是一間香港數碼電台的大股東,早前獲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酌情特批委任主席,亦是「挺唐」選委。對於上述3項質疑,有議員要求特首詳細交代。

月租超長俸 議員質疑負擔能力
曾蔭權2002年中由公務員團隊轉到問責班子,以57歲之年提早退休,估計一筆過最多取得約1200萬元退休金,還可每月獲長俸約7萬元,長俸每年按通脹調整,估計目前約8萬元。曾蔭權目前月薪約35萬元,但無資料顯示特首離任後有另一筆退休金,故曾蔭權今年中離任後,估計每月大約仍得8萬元長俸。
特首太太預租的豪宅位於深圳福田區,東海花園第十七棟君豪閣36A頂層複式單位(包括35A36A兩層)。除了代理稱這巨宅是租給特首之外,樓盤大業主黃楚標亦向本報確認,租給特首的單位面積約6500方呎。
本報記者昨喬裝買家,到深圳福田區地產代理公司表示有意洽購最頂級豪宅,代理即帶記者前往君豪閣,形容它是「這區配備最高」的樓王,「連特首曾蔭權也住那裏」。

坐落深圳福田 頂樓複式
君豪閣保安非常森嚴,滿佈多名身穿黑西裝保安員,訪客要登記身分證。代理稱,君豪閣2002年落成,一梯兩伙,每部電梯有兩道門,右邊通往A單位,左邊通往B單位, 「乘坐電梯要刷密碼卡,一開門就到家門」。另一代理說: 「像這種大面積,深圳非常罕見,每間複式只需一張房產證。開發商是保留不賣的,中層13樓(類同特首的複式)單位,也要等到05年才賣出第一手,月租曾高見4.64萬元。附設3個車位,其中一個很大,可以停勞斯萊斯或林肯那種長轎車。」
上述代理憶述,曾蔭權夫婦09年已到該豪宅睇樓,「他太太後來更是經常來」。至於曾蔭權太太預租的36A複式單位,,合共超過600平方米(約6500方呎),客廳向東南,「搭電梯去36樓是他家的『樓上』,是客廳,有道樓梯走去樓下(35樓),該層就是房間」。
代理續說,這個複式單位售價肯定接近5000萬元,有消息指出,開發商出錢重新裝修,「裝修費高達1700萬元 」。他們形容,無論用料、家俬,在深圳都屬最頂級,如果出租,月租可高達8萬元人民幣(港幣約10萬元)。

記者停留響警號 保安包圍逼刪照
記者前赴36樓停留片刻,電梯突響起警號,未幾,有近10名保安包圍記者,強行刪除部分圖片,驅趕記者離去。
曾蔭權昨接受無電視訪問時說,為免讓人覺得他有瓜田李下之嫌,近年完全不敢在香港買樓,退休後,他打算返深圳住一段時間,「我都希望我卸任後,71日後立刻離開禮賓府。我最新在深圳福田區的東海花園租了一疊樓,希望71日後搬入去住」。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說,如果曾蔭權退休後入住的單位,租金真的達10萬元,曾的長俸顯然難以負擔;曾蔭權昨聲稱是「租住」單位,但另有代理卻稱「是送的」,兩者說法更是矛盾,「曾蔭權有必要向公眾清楚交代,單位有多大,租金是多少,他繳付的租金,到底是否該單位的市值租金」。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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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我們都知是送的 發展商特首辦否認
【明報專訊】兩名香蜜湖區地產代理向喬裝買家的本報記者表示,曾蔭權將會入住的東海花園頂層複式單位,是「開發商送給他(曾蔭權)的,單是裝修費就要1400萬元人民幣了!」不過,屋苑發展商老闆黃楚標及特首辦公室均否認上述單位免費,而是按市值租金租給特首。

稱裝修要1400萬人民幣
上述深圳代理昨日說,發展商早於2009年已經接待曾蔭權夫婦睇樓,其後便將單位預留給這對特首夫婦云云。記者再三追問,是否曾蔭權自己掏腰包買或租下這樓王,代理們說,「反正我們都知道是送的,免費的。他那裏雖然兩層複式,但房產證是只要一張」。
2009年特首夫婦睇樓
東海花園發展商深圳東海集團董事長黃楚標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曾蔭權肯定是租入,並不是向他們購買,因為那是優質單位,集團不會賣。他表示,收取曾蔭權的市值租金,「絕對無得平」,但始終不願透露收多少租金。他透露,雖然東海集團是一間民營企業,但國家亦持有少許股份,「我們不會亦不敢亂來」。黃楚標承認曾於東海花園君豪閣接待曾蔭權,但稱「好耐之前的事」。

租約詳情不披露
特首辦表示,特首已親自表示是租入該單位,並無進一步補充。對於本報提問該單位的詳細地址和租約詳情,特首辦表示不會透露。
另有消息對本報稱,曾蔭權的租約期大約一年。黃楚標回應﹕「我們作為發展商,無論是買賣或租賃,除非客人自願講,否則我們不能說。」但他續稱,「其實,有一個政治家成為住客,我們感到十分光榮及開心」,而且同事稱推售樓盤的新期數時,可以有「名人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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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楚標電台上月特首酌情特批
【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夫婦退休後租住深圳樓王東海花園,該屋苑發展商深圳東海集團董事長黃楚標,也是香港數碼電台之一「香港數碼廣播」的大股東。曾蔭權剛於上月會同行政會議,運用酌情權「特批」該台任命主席。黃楚標表示,特首「特批」和特首租住他公司的物業,兩者沒有任何關係。

李國章獲特批掌香港數碼
曾蔭權剛在上月會同行政會議運用酌情權,批准前教育統籌局長李國章成為香港數碼廣播的主席及董事。由於李國章胞兄李國寶是電盈董事,根據《電訊條例》,李國章理應不能控制香港數碼廣播。
黃楚標說,獲取酌情權特批及出租物業給特首,二者沒有關係。此外,本身是全國政協委員、兼特首選舉政協界別選委的黃楚標原來亦是「挺唐派」,特首候選人唐英年早前遞交的提名名單,黃楚標正是提名人之一。

提名唐﹕陳永棋落力游說
黃楚標表示,剛提名唐英年成為特首候選人,現時又租樓予特首曾蔭權,兩者沒有利益瓜葛。他稱,會收取曾蔭權市值租金,提名唐英年是因為「棋哥(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好落力游說」,並指提名一個人,未必等同最終會投票給他。

黃楚標身家豐厚,曾被傳媒冠以「深圳李嘉誠」外號。年逾50的黃楚標在內地出世,兒時來港定居,90年代投資內地房地產起家。黃楚標2006年殺入航空業,斥資億元創立「深圳東海航空」。黃楚標親中背景濃厚,以往國家領導人訪港,他捐建的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黃楚標學校的學生,都會被「徵召」到機場接機。

傳媒稱「深圳李嘉誠」
黃楚標成為特首曾蔭權的「未來業主」,曾蔭權老友、有「煲呔針」之稱的鄭經翰則與黃楚標合營「香港數碼廣播」。公司註冊文件顯示,黃楚標與鄭經翰各佔香港數碼廣播兩成股份,是該公司大股東,其餘7名股東持有合共六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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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豪華遊 經濟票價坐私人機稱無利益衝突
王永平恐成高官慣例
【明報專訊】連日被揭接受富豪款待的特首曾蔭權,昨日3次向傳媒解釋,他承認在任7年間曾4次在「無利益衝突」下獲外遊款待,兩次乘遊艇到澳門,另有兩次以經濟及商務客位機票費成本,乘搭私人飛機往泰國布吉及日本。雖然曾蔭權多番強調自己無利益衝突,但前高官王永平指這是制度漏洞下衍生的政治判斷問題,憂日後成高官慣例。有立法會議員更不排除到廉政公署報案。
曾蔭權昨晨先致電港台《千禧年代》承認,曾四度應邀乘遊艇及私人飛機往外地,並接受無新聞訪問交代詳情,指除了兩度應邀乘遊艇往澳門,最近曾乘私人飛機往布吉,亦曾於09年應邀乘私人飛機往日本拍攝紅葉。

拒透露朋友身分 坐私人飛機遊泰國日本
曾蔭權拒透露款待他的朋友身分,又否認因特首身分獲款待,解釋對方有請其他人,並稱往日本有支付商務客位機票費用,而往布吉則付經濟客位機票費用。據了解,布吉行是接受持有西隧和大老山隧道權益的港通控股主席張松橋邀請的。現時來往吉布經濟客位機票最貴約需7000元,來往日本東京商務客位機票約需2萬元,但租飛機來往日本需逾70萬元,來往布吉亦需逾50萬元(見圖)。
綜合曾蔭權昨日訪問,當被問與支持特首候選人唐英年的星島新聞集團主席何柱國同行,會否令人覺得他支持唐營,曾氏強調不會對選舉有影響,「我每天都見到甲營、乙營、丙營、丁營,每營人士都見得到,最重要是我們有機制辦事及依法辦事」。

「船上只吃豬骨粥」 與張松橋有交情
至於在澳門期間在富豪遊艇度宿,曾蔭權解釋是要「離開繁囂」﹕「大家要明白,不是講得那麼豪華,船上只是每日食早餐……是水果、豬骨粥、豉油麵。」
另外曾蔭權承認與張松橋在社交場合認識,有一定交情,但不會把商業事務和行政策略混為一談,他自己會避而不談,完全無利益衝突,在「陽光下做事」,不會私相授受。曾蔭權昨傍晚公開接受記者提問時,只答了兩條問題,重申按規矩辦事、問心無愧,促勿以陰謀論分析事情。
不過,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說,事件突顯制度漏洞下衍生的政治判斷問題,政府人員應採用最高道德標準,行事要避免令政府尷尬或聲譽受損,如公務員接受豪華款待,按公務員條例,可啟動紀律處分機制。若政治問責官員接受款待,是否違反守則,應由特首判斷。
王又稱,特首接受款待由自己判斷是否行為不當,出現兩個問題,一是如特首判斷和市民判斷有差距,應否由第三者判斷;二是問責官員接受款待要由特首判斷,若特首坐私人飛機判斷為沒所謂,則會成為日後慣例,以後運輸及房屋局長坐隧道公司私人飛機也沒問題,公務員事務局將來的紀律程序也會受影響。

議員斥上樑不正下樑歪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對曾蔭權接受的款待感「嘩然」,直指他不檢點,卻「死撐不認錯」,對自己操守要求低過公務員,直斥他上樑不正下樑歪。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稱,曾蔭權不自重,即使無明顯交易,但他所涉政策廣泛,外人難知曉有無意會神傳的默契,故他應避嫌。
另外,對於《東方日報》報道指曾蔭權與富豪交往,是有人有計劃將董建華從全國政協副主席一職拉下來,讓曾「上位」,曾蔭權昨稱「完全是廢話」,指「對於退休之後無仕途的野心」,強調董建華是他多年「特別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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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松橋公司曾捲入重慶貪案
曾蔭權﹕社交場合認識 多年朋友

【明報專訊】即使特首曾蔭權一再強調接受富豪朋友款待不涉利益衝突,他昨日還是拒絕公開究竟是城中哪一名富豪邀請他乘坐私人飛機和遊艇,但就無否認曾乘坐過張松橋的私人飛機,以及劉鑾鴻的私人遊艇。近10年迅速冒起的張松橋身家達百億元計,有「重慶李嘉誠」之稱,其名下公司曾捲入重慶市的貪腐案。
現年47歲的張松橋原籍重慶,15歲拿單程證來港,1985年以20歲之齡成立渝港集團,以中港貿易起家,發後被稱為重慶首富,目前是4間上市公司包括渝港國際、渝太地產、港通控股及中渝置地的主席,其中港通控股持50%西隧權益,以及39.5%大老山隧道權益。

張持兩隧 加價需曾協定
曾蔭權昨承認,他跟張在社交場合認識,為多年朋友。對於張松橋間接持有兩條隧道股權(見圖),身為特首的曾蔭權處理三隧合併或巴士加價,有否申報與張的友好關係?特首辦昨日未有回應,運輸及房屋局回應稱,《西區海底隧道條例》訂明增加法定收費機制,有關收費調整不需政府批准;《大老山隧道條例》則訂明,隧道費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與隧道公司協定而更改,雙方未能達協定就可仲裁。
翻查資料,一向作風低調的張松橋,鮮有現身旗下公司的業績會。不過,他在內地的地產業務旗艦中渝置地,卻在2010年被爆涉及重慶市貪腐案。

文強稱收賄 副主席否認
重慶在2009年開始打黑行動,「文強案」正是當中最矚目案件。事緣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文強2010年於審訊中承認,在2001年至2007年期間先後7次收受中渝置地副主席曾維才約146萬元人民幣。重慶檢方在起訴書中稱,「2005年文強利用職務便利,為曾維才請託的查處郭應嘉職務侵佔案提供幫助」。文強在庭審時表示,曾維才的確提出上述請託,但未提及錢財感謝。中渝置地在2010年發出的公告稱,曾維才否認向文強提供任何賄款。

涉渝原規劃副局長貪案
官方中新社當年另一篇報道,引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文件指出,重慶市規劃局原副局長梁曉琦,在2005年應曾維才的請託,通過調整規劃,將該公司渝北區新溉路北側18號、19號地塊內的學校用地規模減少,開發用地增加,容積率上調。其後梁曉琦在沒有支付股本金的情下,要求曾維才在香港助其買值100萬元的股票,之後託曾維才沽貨,獲利50萬港元,其後曾維才將50萬港元換成50萬元人民幣交給梁曉琦。另外,曾維才還先後送給梁曉琦20萬元人民幣和港幣5萬元。曾維才在接受查詢時回應稱「不好說」、「不清楚」。
另外,張松橋的伙計則與城中首富李嘉誠分屬親戚。張松橋旗下的中渝置地,前身為1999年上市的包裝盒經銷商確利達,大股東林孝文為李嘉誠襟弟,在公司上市後不久即被證券行斬倉,張松橋低位掃貨成為確利達大股東,改名中渝置地並向公司注入重慶物業,林孝文出任中渝副主席,為張松橋打工。
至於被拍攝到以遊艇招待曾蔭權的富豪劉鑾鴻,是華人置業主席、「大劉」劉鑾雄胞弟。人稱「細劉」的劉鑾鴻為利福董事總經理,他曾於2006年被裁定內幕交易匯漢股份,被罰款3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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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裕彤為首 「大D會」股海齊搵食
【明報專訊】與曾蔭權過從甚密的富豪,雖各自經營生意,但私交甚篤,張松橋、劉鑾雄均為鄭裕彤「牌友」,在金融圈亦常以鄭裕彤為首一同投資「搵食」,包括投資新股及收購其他公司,由於張、鄭、劉喜愛「鋤大D」,故金融界稱他們為「大D會」的核心成員。

張松橋劉鑾雄核心成員
張松橋、劉鑾雄、何柱國的生意風馬牛不相及,但3人不止一次一起出席新股推介會,當中核心為新世界發展主席鄭裕彤。2009年內地發展商恒大地產上市,早已入股的鄭裕彤,與劉鑾雄雙雙成為基礎投資者,英皇集團主席楊受成、張松橋及何柱國均出席上市推介會「撐場」。


同年另一內地發展商佳兆業來港上市,鄭裕彤、「玩具大王」旭日集團主席蔡志明、劉鑾雄及英皇集團主席楊受成幼子楊政龍再發揮「富豪團」力量,成該股基礎投資者。
恒大地產主席許家印曾在自傳中透露,認識鄭裕彤全靠楊受成穿針引線,2008年許在香港幾乎每周都到鄭裕彤大宅,與鄭裕彤及其子鄭家純「鋤大D」和「鬥地主」,足證「富豪團」常以打牌聯誼。
除了投資新股,「富豪團」還曾合作,涉足中策收購台灣壽險公司南山人壽的交易。2010年中策宣布與博智攜手收購台灣南山人壽,中策其後向鄭裕彤、劉鑾雄及張松橋等配售可換股票據集資78億元,更找來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馬時亨及前恒生大班柯清輝坐鎮,一度令中策股價狂升,但收購交易最終不獲台灣監管機構批准。

聚頭「鋤大D」「鬥地主」
此外,電盈2009年的種票疑雲中,劉鑾雄、張松橋及中渝置地副主席林孝文均在電盈公布私有化後突成為電盈股東。劉鑾雄其後強烈否認涉及種票,稱買電盈純屬私人投資決定,只是想從中賺取差價。
眾人除了張松橋曾涉及負面消息外,「大劉」劉鑾雄早年亦涉及一宗內幕交易指控,不過最終脫罪。至於鄭裕彤旗下的新世界發展,亦曾因選擇性披露盈利數據,而遭港交所發表聲明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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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培入新創建
【明報專訊】聲稱與富豪交往不涉利益衝突的曾蔭權,家族與權貴關係可堪玩味,其孻子曾慶淳曾被傳與遠東發展主席邱德根的孫女邱詠筠蜜運,曾蔭權胞弟曾蔭培則在退任香港警務處長後,加盟鄭裕彤名下的新創建集團。

孻子曾傳戀邱德根孫女
本報去年11月發現,曾慶淳加盟聯想控股旗下投資旗艦「弘毅投資」,擔任經理(Associate)一職。弘毅為內地大型投資公司,資金規模達300億元人民幣,與上市公司聯想集團為姊妹公司。此外,4年前曾慶淳傳出與邱德根孫女邱詠筠蜜運,惟二人從未公開承認戀情。
出身警察世家的曾蔭培2001年至2003年間出任警務處長,「過冷河」短短半年即加盟新創建為鄭裕彤效力,被揭發大假也沒有放完便轉職私人機構,引起社會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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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回應﹕
【明報專訊】無記者問
一齊坐遊艇去澳門的富商劉鑾鴻,以及支持唐英年的何柱國,是否擔心令人覺得你傾向唐營?
曾蔭權答
不會話我因個別見了某些人,就會有所影響。首先,我每天都見到甲營、乙營、丙營、丁營,每營人士都見得到,最重要是我們有機制辦事及依法辦事。

無記者問
4次款待,若非你是特首身分……會否是你利用了公職接受款待?
曾蔭權答
我不會喎,我去日本有時都自己坐飛機去,坐商務飛機嘛(記者插問﹕但你坐私人飛機喎),坐私人飛機很少,對方不單是請我,也有請其他人的。

無記者問
請你去布吉的張松橋,是港通控股的主席,擁西隧、大老山隧道股權;隧道要加價要通過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有無衝突?
曾蔭權答
張(松橋)先生是我認識多年的朋友,有一定交情,彼此在社交場合認識。最重要是……任何朋友都好,一提公事,若與私人事有關連的時候,我一定會避而不談。

學者批評防賄例 兩漏洞難管特首

【明報專訊】行政長官以非公務身分收禮無申報機制,亦不受《防止賄賂條例》規範公職人員須獲許可才可收受利益的條文所制。學者及立法會議員均批評,上述兩個漏洞令公眾無法得知當中的利益衝突,促修例規管特首收利益,並要求特首申報所受款待,以免商界藉此拉關係。

議員促修例堵塞
其實,防賄條例有兩條規管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其中2008年修訂中,第四條的規管納入了特首,但執法部門要證明特首收受利益致他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行為,舉證較難;而要求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前必須獲批准的第三條,則不涵蓋特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促請政府修改以堵塞漏洞。
涂指出,08年修例時已提出特首不受規管的問題,但當時政府指中央任命的特首,擁有獨特憲制地位,而且該例訂明特首可批准人接受利益,即要他自己批准自己,故第三條規管範圍不包括特首。「特首不受管,是否中央讓他可收受利益?」
另外,20077月至20121月,曾蔭權收到超過2000件估值400港元以上禮物,最多是食品和擺設(見左圖),但無形的款待則沒有機制申報。

款待應有申報制度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現有申報一般只涉具體的禮物,但飲飲食食等款待不包括其中,雖難以確定所有款待都有利益衝突,但應有申報制度,呈報具有價值的飲飲食食及旅遊等款待,以提高透明度,防止商界透過款待拉關係,「如果要申報,商界都不會請得那麼疏爽!」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亦質疑,特首難有私人身分,促重新檢討呈報收禮機制,並討論無形款待應否列入呈報機制。

防賄例公職條文 不涵蓋行政長官
【明報專訊】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不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行政長官在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情下,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為他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行政長官的行為,即屬犯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同一條例第3條,則訂明任何公職人員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屬犯罪。但此例不涵蓋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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