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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TVB 新聞 記者造謠-通識範疇:閱讀傳媒


增城動亂 三天不息  港傳媒(TVB)參與造謠,注意當中的「重複造謠」
TVB「每打死一個五十萬」的報導也可出街──匪夷所思
群眾事件應「逐件深挖 未審先判傳媒造謠,是新聞自由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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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謠言飛──當媒體淪為圍觀起哄者
梁建鋒 2011.06.17 三藩市《星島日報》「長話短說」
  http://editorjoe.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17.html
   廣東增城最近發生群眾騷亂事件,中外媒體都有大量報道。靠近內地的香港媒體更得地利,相關報道的篇幅和內容也較外媒多,但從中反映個別媒體的水平值得關注及深切反思。
  綜合媒體和官方的消息,騷亂事件發生於六月十日晚,起因是治安人員與無牌攤販夫婦發生衝突,其間攤販婦人倒地,圍觀民眾於是起哄。在公安人員和救護人員到場後,群眾阻撓當局把攤販夫婦送院檢查,並開始襲擊救護車和警車,增援警察在場拘捕了廿五人。但是,問題在於事件未因此而平靜下來,越夜越多人聚集,破壞範圍竟逐步擴大,甚至四處縱火和襲擊公共設施等,連路過車輛也成暴徒施襲對象,騷亂持續了三個晚上才平息下來。事件之所以越演越烈,其中一個原因是網絡盛傳十日晚攤販夫婦被打死,激發起民憤,也給想繼續搞事的人士有了借口。 
到底攤販夫婦有沒有被打死呢?現在應該都知道是謠言了。其實在事發後,內地媒體已經有報道指攤販夫婦送院檢查後證實沒有受傷,但仍遏止不了網絡謠言。十二(星期日)早上,增城市市長召開記者會,講述事件發生的官方版本,並請出男事主現場表明沒有受傷,妻子和胎兒都平安。記者會上亦播放了地方官員到醫院探望留院檢查女事主的片段。
  肇事地方的市長舉行記招說明情況,對媒體來說應是十分重要的事態發展。到場採訪的香港鳳凰衛視在記者會當天的午間新聞報道(十二時)裡已報道了記者會內容,以及男事主現身報平安。然而,同一天的無線電視(TVB)七點晚間新聞,在增城事件報道中主播是這場開場的: 
男主播廣州增城治安隊驅趕小販演變成衝突,一個在路邊擺賣的孕婦被推倒地上,觸發群眾起哄。網上消息指一度有幾千人聚集,防暴警察要施放催淚彈,最少廿五人被捕,有人被打死
  增城市長早上開記者會,內地和香港鳳凰等電視媒體都有聲有畫地報道了「無人死亡」的消息,而TVB在七點晚間新聞竟然仍舊一開口就說「有人被打死」。是這香港第一大台不知道早上有市長記者會嗎?是沒有看到行家稍早前的報道嗎?看來又不像,因為主播開場白後是記者阮一妍的旁述報道,她有這樣一句:「據新華社報道……涉案的兩夫婦經檢查後並沒有受傷,警方最少拉左廿五人。不過,網上消息話,係因為孕婦丈夫前來阻止時被保安打死,因而觸發民憤,場面一度失控……
   可見,明顯地,TVB記者讀到了事主夫婦沒有受傷的資料;問題是,TVB處理此新聞訊息時,仍「堅定」地以網上不具實名的傳言來作「對比平衡」;至於事件的核心主角、攤販夫婦現真身報平安的訊息因何「被忽略」,沒有放在「多方對比平衡」之中,不得而知。總之,在TVB新聞的眼中,似乎事實真相還是網上所說:「有人被打死」。
TVB上述該則報道,主播開場和記者報道兩度說「有人被打死」,很明顯「打死人」是這則報道的重點;而這重點,很遺憾現在已被證實只是謠言的再傳播。再看看其他香港電視台,如鳳凰、亞視本港台、NOW新聞等在同一時段的傍晚新聞,都有報道市長記者會和男事主現身說法。為何獨是TVB要堅持報道「有人被打死」呢?而且要到深夜十一點的晚間新聞時段,才補進早上已向外發佈的市長記者會?足足讓謠言多飛了近一天。 
                              每打死一個,五十萬?        
在廣東地區,香港電視台的新聞報道享受相當高的評價,是一些民眾的重要資訊來源。可惜在悠關社會安定和民眾安全的重大事件上,有些記者和編輯並沒有恪守尊重事實、花時間尋找事實的客觀報道精神;例如,不能單憑路人甲說了便當成是「事實」;事實,要在反覆查證中建構,尤其是某些關鍵材料;不造謠製造公眾不必要的恐慌,也是新聞從業員的基本操守。
而最令人費解的是,TVB的增城採訪出現難以說是一時不慎的「重複謠言」。在十三日(周一)的TVB新聞報道裡,該台駐廣州記者龍惠榆到了暴動現場大敦村作現場報道,記者聲稱採訪到一名目擊孕婦被打過程的男子,報道原聲內容整理如下。
記者有村民說,話睇到擺檔的孕婦被打。
男目擊者:他們去收治安費,人家不給他嘛,他在搶,人家不給,就打人家啦,往死裡去打這樣子嘛
記者佢仲話治安隊仲鼓勵旁觀者一齊打人,話每打死一個人,就可以有五十萬獎金 
  這就是香港記者千辛萬苦到了大敦村採訪到的實情嗎?不要說受過新聞工作訓練的記者和編輯,就算是一般人憑常識都能分辨出這位所謂目擊者的說法極度可疑。首先,說治安隊人員拿孕婦「往死裡打」,那孕婦應該身受重傷才對,但是就在記者龍惠榆有上述現場採訪的前一天,視頻裡孕婦坐在床上,平常而自然地與來訪者握手對話,沒看出是受重傷的樣子。雖知有孕而被群毆,受創程度一定比平常人還要嚴重才是。
而最荒謬的是記者引述這名所謂目擊者的說法,說治安隊即場以五十萬獎金,鼓勵圍觀者參與毆打事主──這是憑一般常識、智商及邏輯判斷不可能輕易相信的「事實」。而且,不是說孕婦被打,當場引起同情與民憤嗎?那治安隊都是白痴嗎?竟然在當時那種情況下,重金招攬同情孕婦的群眾替他當打手?還有,不是說治安隊收不到保護費才打人嗎?又怎能因收不到幾十元而去懸賞幾十萬報復呢?
  被訪者亂說一通拿他沒法子,但堂堂媒體竟然拿來作為新聞報道的堅料、猛料,煞有介事地報道一番,我們應該是懷疑記者的智商,抑或要追問個別記者、負責播出新聞的主管編輯,為何故意散播難以置信的劣質訊息?當媒體也如圍觀者般起哄及參與散播謠言時,已不單是媒體自己搞垮自己的公信力、自毀監督時政的信譽,是已進而成為整個社會發展的障礙,為社會民生的進步帶來長遠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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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個案:閱讀傳媒──一些提醒
作者梁建鋒把此文傳給我時,電郵上有以下一句:「我怕記錯聽錯,在網上重看視頻,定格重聽對話,筆錄,引文100%準確。還為各條新聞片段記下時間,排出時序,怕亂
閱讀傳媒,並從中發現問題、判斷新聞質量,也許不只是有沒有「閱讀方法」的問題。
批判能力的提升即使有方法,關鍵在於實踐和鍛鍊。
實踐(閱讀新聞)時,要肯花時間及精力跟進資料的細節。像此次涉及「時間/報導的時序」,要確定受害人已現身及政府記招說明沒有死人後,TVB記者仍「堅持」有死人──於是,為資料排時序很重要。
而所謂方法,「知道」不難(如為資料排時序此方法),難在下死功夫、花時間去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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