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治還可信嗎?!
香港司法不公!!判官偏幫反政府者。各案例立此存照。
會不斷補加。歡迎留言提供。
一.
裁判官錢禮 放生砸立會四暴徒──刑毀立法會四人被放生
二.
已多次輕判黃絲的區慶祥原來是前公民黨黨員!!
踢走公民黨!!
三.
【裁判官水佳麗甚至為被告找理由!!用玻璃門三次撞向執勤警察手臂的聽障中五生馮子浩,非但沒悔過,庭外更狀甚囂張,氣焰逼人!水佳麗的判決,積極鼓勵中學生搞激!身有疾的,更是護身符。】
四.
反佔中的65歲患癌夫婦,在反佔旺時因受拍攝挑釁而搶對方手機,如此而已,卻被裁判官黃雅茵判坐牢,求情下才改緩刑。官稱己「輕判」。
五.
佔中危站天橋阻交通
馮檢基助理判社服令
【佔中者的膽已被壯大,被輕判還嫌重,要跟衝擊立法會案例對比。
由此可見,衝擊及刑毀立法會而獲輕判,開了個壞先例。普通法下,先例可援。】
八.
六.
【余若薇身為立法會議員,明刀明鎗為疑向議員輸送黑金、也是自己公民黨金主黎智英辯護。明目張膽竟可至此!部份報導如下:「余若薇昨早陪同黎智英出席聆訊後,直認自己是為黎擔任法律顧問。問及當中會否涉及利益或角色衝突,她則說「點會呀?我係佢朋友嚟架。」問她今次是否免費為黎服務。她說︰「我同佢之間嘅嘢唔需要話你聽!」】
七.
短短兩年間,裁判官李紹豪 的判例由愈來愈顛覆性!
a.
短短兩年間,裁判官李紹豪 的判例由愈來愈顛覆性!
a.
1. 例一:2015年4月13日,反新界東北示威男子黃郁善阻撓警員執法,令警員胸骨骨折。當時判官是李紹豪,只判守行為繳交500元訴訟費。
b.
例二:維園阿伯叉黃絲頸囚7日 罵法官多鬼餘 07月16日(四)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50716/bkn-20150716113410648-0716_00822_001.html
例二:維園阿伯叉黃絲頸囚7日 罵法官多鬼餘 07月16日(四)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50716/bkn-20150716113410648-0716_00822_001.html
政府及中央不要少覷民間「點同法律界鬥?」這種憤怒!!
裁判官李紹豪用來批文叔的判斷,只要換了「撐黃預設」,完全可以用來形容港獨份子。
今天的裁判官忠奸善惡完全有「預設角度」,不可信,不持平!!
不公平,是文叔不尊重法庭及裁判官的主因。
【(轉:網言)撐文叔!!城市論壇71歲常客,文先生。
被港毒份子挑釁,而老人家被迫自保推開!
因不接受感化等,最終法庭竟然判71歲文叔即時監禁7日。天理何在?!(最新消息:維園文叔已經保釋上訴,暫時可以放下心頭大石。)選擇自辯的文叔,是真正的公民抗命。】
c.
例三:為燒白皮書事件四人阻差辦公無罪 震怒!!
假髮官,還我真法治與是非曲直!!
注意判詞中含傷及社會整體是非曲直的歪理!!東區法院裁判官李紹豪重新定義了「受/不受影響」的意義,並以此判四人阻差罪名不成立。令表證有阻差的四人,竟然可以脫罪!
八.
黃之鋒等4人涉阻差辦公提訊 俱否認控罪07月17日(五) 10:46
【裁判官錢禮竟然通水?!經「提點」後,被控一方立即申請「擱置聆訊」。--而錢禮,就是輕判衝擊立法會四人社會服務令的裁判官!!司法系統內的裁判者,你有「黃色」立場嗎?】
【裁判官錢禮竟然通水?!經「提點」後,被控一方立即申請「擱置聆訊」。--而錢禮,就是輕判衝擊立法會四人社會服務令的裁判官!!司法系統內的裁判者,你有「黃色」立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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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聯署迫升陳文敏 各界:「政治干預」校政
【港大法律學院──被政治化赤裸裸地干預!】
Hong Kong is a mess now!!!!
回覆刪除事實證明hk司法制度已受邪惡的人操控!
回覆刪除唉! 正義的中國好人越來越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