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請廣傳 香港最令人擔心的,是整個社會「無品而不以為恥」!
蔡子強無品!在特首家事上撒鹽。基本人性泯滅!
今天,我們都知道梁振英去英國是為了處理女兒的問題,回看王永平在6月26日《am730》「梁振英休假的聯想」文內拿梁振英「去度假」作無聊抽政治水的「聯想」,不知道王永平這個前度公務員和問責官員會不會感到汗顏?……香港,還講不講「品」、講不講做人的基本道義!!
早前批王永平文品一文,附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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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子強之流多行不義必自斃》
劉廼強
香港真正讓我感到擔憂的地方,是我們社會中最基本的一樣東西正在消失。這個東西不是人言人殊的什麼「香港核心價值」,它很微妙,難以描述。decency這個英文字,好像能較能簡單的表達我心中所想。如果用中文講,最接近的概念可能是「民間義理」,但這太學究了。但是我為什麼第一反應竟然是一個英文字呢?
道德是判斷一個行為正當與否的觀念標準,中國道德從上古發展而來,傳說中堯、舜、禹、周公等都是道德的楷模。孔子整理《六經》,到漢朝傳為《五經》,其中便包含了大量的倫理道德思想。
今天我們講中國傳統道德,都強調「禮」和「孝」,但其實這兩個概念在傳統思想裏面重要性遠遠比不上「義」,而「義」是中國傳統道德中最重要的一個元素。
「禮義廉恥」,我們都聽過,這是《管子》牧民篇提出的「四維」,其中沒有包括「孝」。漢章帝建初四年以後,「仁義禮智信」被確定為整體德目「五常」,「義」排在「禮」前面。五常不僅是五種基礎性的「母德」、「基德」,而且形成並高度概括了中華傳統道德的核心價值理念和基本精神。
「仁」和「義」是儒家文化中兩大根本性的道德元素,離開了這兩個概念「忠、孝、禮、樂」等等都失去了意義。因此孔子說:「仁者,義之本也;義者,仁之節也」。其中,「義」是一種含義極廣的道德範疇。對於「義」,孔子認為:「義者,宜也」、朱熹認為:「義者,天理之所宜」。對於「義」,孔子講過「君子之所謂義者,貴賤皆有事於天下」、「君子義以為上」、「見利思義」、「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等。
「五四」運動以來,認為禮教吃人,要全面放棄,是西力東漸後國人的過度反應。過分強調「禮」和「孝」這些較低層次的價值,固然有助於培養順民,但「仁義」這兩個基本概念卻有很大的潛在顛覆性,因為它們不但塑造了中國人的基本價值,更要求天子和庶人都要遵從,有普適性。此即柳詒徵在《國史要義》中說《大學》中所謂「人之有階級、等差,各國均不能免。他族之言平等,多本於天賦人權之說。吾國之言平等,則基於人性皆善之說。以禮之階級為表,而修身之平等為裡,不論階級、等差,人之平等,惟在道德」。
香港普遍不講「義」,這大概是「現代社會」重「法」,把「法」視為約束個人行為的唯一依據之故。而當一個社會沒有「義」,就會出現好像蔡子強這樣無品的評論員。
某種意義上,蔡子強建立了一種範式,影響了一代評論員,其中包括王永平。本欄曾經批評過王在6月26日《am730》的「梁振英休假的聯想」一文,在這裡還是需要簡單再次引述一點。
在該文中,王表示「雖然特首在粉嶺有間豪華別墅,但位處是非之地的新界東北,這不是度假的好去處。再說,中央領導人度假都會離開北京去北戴河,香港特首離港休假當然符合國情」。今天,我們都知道梁振英去英國是為了處理女兒的問題,回看這些有關「東北」和「國慶」的無聊「聯想」,不知道王永平這個前度公務員和問責官員會不會感到汗顏?
如果王永平不知道梁振英為甚麼要去英國,就不應該亂寫,如果他知道,就更不應該寫。作為一個評論員、作為一個人,這是最基本的道義。
回到蔡子強。自梁齊昕的臉書出現疑似割腕的自殘照後,梁振英隨後赴英並發放家人在公園的合照,蔡子強執著此點,認為梁振英把家人拿來做「公關show」,因此事件已經不再是「家事」,而是「 刻意誘導媒體和公眾的政治欺瞞」,與「公眾利益」有關,然後上綱上線指控梁振英是
「一個連自己女兒也不放過,在她的困難時期也要拿她出來作政治公關show的人」。
在文章中,蔡子強曾經質疑合照「是否一種精心策劃的危機處理和政治化妝術」,他似乎不能分辨「危機處理」和「公關show」兩者在性質上的差異。 發放家人合照是一般公眾或政治人物都會使用的正常「危機處理」手段,不是利用女兒拿取得分的「公關show」,一個是守、另一個是攻,性質完全不一樣。
蔡子強引用梁齊昕的信報訪問,表示梁齊昕「狠狠踢爆」梁振英的「政治公關show」,並以此證明梁振英的誠信有問題。梁齊昕割脈並將照片放上社交網絡,顯示她精神飽受困擾,一個合理的人首先不會去採訪她,更不會利用訪問內容說事。在這情況之下,難道蔡子強認為梁振英還會出來跟自己女兒對質嗎? 即使梁齊一切正常,心情愉快,一個有基本道義的人也只會希望別人家庭和睦,決不會刻意挑撥其家人間的矛盾。這裡敬告「番書仔」蔡子強、王永平之流,這是common decency。
說實在,在蔡子強和他的讀者眼中,梁振英的誠信從第一天開始就先驗性地有問題,也不差在這一個「公園合照」事件。蔡子強實在犯不著為了多寫一篇攻擊梁振英的文章,而傷害無辜的小女孩梁齊昕。即使有人不同意梁振英的政見,也不用恨他恨得想讓他父女不和,家庭破碎。
黑社會殺人放火,也知道「禍不及妻兒」,這就是民間義理。利用家人弱點來攻擊對手,一般是電影裏面奸角的行為,其實就是打不過主角的懦弱表現。我們中國人大都相信因果,「多行不義必自斃」,在電影結局,奸角一般都沒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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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對王永平、黃之鋒的批評,絕!!──不要錯過!
據我所知,確有部份通識科,就是要學生剪報讀這些垃圾抽水文章!並予以討論,浪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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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廼強:反對派攻擊白皮書無所不用其極
2014-06-27 14:21:42|來源:大公網|我要分享
香港傳媒生態最惡劣的表徵,可算是報章的免費化。除了浪費紙張不環保以外,免費報為了減低成本,均偷工減料、「將貨就價」,減少新聞報導的篇幅,轉而刊登過量的評論和專欄。新聞業界傳統上對「如何報導事件」有一定的專業要求,今天傳媒操守雖然已經普遍下降,但探求事實所需要的成本,還是遠比隨便找個人寫幾百字意見高。這種成本的考慮,遇到中小學的「通識教育」潮流,一拍即合。過去,基礎教育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小孩打好基礎,學好基本技能,包括語文、數學、邏輯等;今天,流行的教育理念要求學生能言善辯,誇誇而談,並美其名為「表達能力」,甚至「批判思考」。充斥?似是而非的意見的各個專欄,成為了中小學生最佳的教材。
報章欄目良莠不齊的問題從來都有,但近年轉趨嚴重。評論的功力本來需要時間浸淫,但報章為了吸引眼球,往往喜歡招攬「名人」成為專欄作者。這些人可能在各個領域中都有一定成就,但這完全不能保證他們能成為一個好專欄作家。這些人成為了專欄作家以後,無論是為了保持自己的正職工作不受影響,還是為了在社交媒體年代吸引最多的贊和分享,說話自然傾向民粹,失去了專欄作家應有的,亦是最寶貴的獨立批判能力。
這種民粹傾向,具體的表現就是當下流行的「抽水」文風,無論寫什麼最後還是要指桑罵槐,表達一種既有的政治立場。前政府高官王永平退休後棄商執教,曾讓我好生敬重,覺得他有風骨,是真君子。但想不到他在報章寫專欄,雖然不求「利」,但仍然過不了「名」這一關。為了明哲保身,王還是不能免俗,仍然需要「抽水」。
在6月26日《am730》的「梁振英休假的聯想」一文中,王永平寫下了這樣的文字:「雖然特首在粉嶺有間豪華別墅,但位處是非之地的新界東北,這不是度假的好去處。再說,中央領導人度假都會離開北京去北戴河,香港特首離港休假當然符合國情。」
這句話可謂「抽水」文體的最佳案例。「香港特首離港休假當然符合國情」,並不需要任何理據支撐,它只是表達了一種情緒,而情緒背後是一個流傳已久的老指控,即梁振英「很左」,是「地下黨員」。不喜歡思考的一般香港讀者,感到這樣的「抽水」文字都特別喜歡,覺得講出了他們的心聲。這些是不是事實,能夠經得起推敲,他們不覺得重要。說到底,他們要的只是在閱讀中找到愉悅和快感。
這樣寫作,有傷王的學者身份,也很不厚道。他在該文章結束前表示「完稿前的傳聞是梁振英的千金好像出了一點問題。休假處理私事當然情有可原。為人父母從來不容易」,也因此顯得並不真誠。
在這種風氣下,黃之鋒的現象也就很好理解。在「通識教育」的範式之下,口齒流利但思想簡單的人才是新的英雄。事實上,口才容不下思考,只有把「民主」、「自由」一大堆冠冕堂皇的名詞倒背如流,並絲毫不對它們作任何批判反思,沒有一絲猶豫,才能好像黃演說一樣流暢,一樣的理直氣壯。
我平常不看黃之鋒的文章,但年輕友人發來他6月16日在《主場新聞》發表的「白皮書─政改的中國模式手冊」,看後不禁搖頭興嘆。在文中,黃批評白皮書「清楚列明『全國人大擁有基本法的修改和解釋權』和『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權力』,確實反映國家權力核心對『一國兩制』的取態,就是不惜負上損害司法獨立的罪名,仍要杜絕非根正苗紅分子參與建制係統的可能性」。這些文字乍看起來是希望表達一點什麼,但仔細看看,其實不過是文字堆砌在一起,完全沒有邏輯。
黃之鋒所謂白皮書「清楚列明」的東西,都是《基本法》固有,例如第一百五十八條:「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五十九條:「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既有的規定,白皮書把它們「清楚列明」合理不過,亦自然「確實反映國家權力核心對『一國兩制』的取態」(注意「權力核心」的刻意運用,隱含了一種難以名狀的負面含義)。這些本來很正面的話,在黃那裏卻變質了,彷彿國家不應該「清楚列明」,不應該「確實反映」似的。「損害司法獨立」,和「杜絕非根正苗紅分子參與建制係統的可能性」到底有什麼關係,我們自然不得而知,反正一切聽起來很恐怖。
奇怪並且可怕的是,這些沒有邏輯、更沒有事實根據的一連串詞彙,在黃之鋒和他的讀者眼中,是富有意義的。
這就正如6月25日《蘋果日報》報導提到「國務院新聞辦早前發表有關『一國兩制』白皮書,將法官視為『治港者』,又要他們與司法人員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惹來司法界極大反彈,擔心日後香港司法獨立蕩然無存」。
不知為何,把法官視為「治港者」竟然變成了對他們的侮辱。如果把法官撇出在「治港者」之外,豈不是對司法權威更大的挑戰?要法官「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真那麼委屈,那麼不合情理?面對白皮書撥亂反正的「原子彈」,反對派在道理上講不過我們,只能繼續胡言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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