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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 星期二

下文對王永平、黃之鋒的批評,絕!!──不要錯過!

下文對王永平、黃之鋒的批評,絕!!──不要錯過!
據我所知,確有部份通識科,就是要學生剪報讀這些垃圾抽水文章!並予以討論,浪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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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廼強:反對派攻擊白皮書無所不用其極
2014-06-27 14:21:42|來源:大公網|我要分享

  香港傳媒生態最惡劣的表徵,可算是報章的免費化。除了浪費紙張不環保以外,免費報為了減低成本,均偷工減料、「將貨就價」,減少新聞報導的篇幅,轉而刊登過量的評論和專欄。新聞業界傳統上對「如何報導事件」有一定的專業要求,今天傳媒操守雖然已經普遍下降,但探求事實所需要的成本,還是遠比隨便找個人寫幾百字意見高。這種成本的考慮,遇到中小學的「通識教育」潮流,一拍即合。過去,基礎教育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小孩打好基礎,學好基本技能,包括語文、數學、邏輯等;今天,流行的教育理念要求學生能言善辯,誇誇而談,並美其名為「表達能力」,甚至「批判思考」。充斥?似是而非的意見的各個專欄,成為了中小學生最佳的教材。
   報章欄目良莠不齊的問題從來都有,但近年轉趨嚴重。評論的功力本來需要時間浸淫,但報章為了吸引眼球,往往喜歡招攬「名人」成為專欄作者。這些人可能在各個領域中都有一定成就,但這完全不能保證他們能成為一個好專欄作家。這些人成為了專欄作家以後,無論是為了保持自己的正職工作不受影響,還是為了在社交媒體年代吸引最多的贊和分享,說話自然傾向民粹,失去了專欄作家應有的,亦是最寶貴的獨立批判能力。
   這種民粹傾向,具體的表現就是當下流行的「抽水」文風無論寫什麼最後還是要指桑罵槐,表達一種既有的政治立場。前政府高官王永平退休後棄商執教,曾讓我好生敬重,覺得他有風骨,是真君子。但想不到他在報章寫專欄,雖然不求「利」,但仍然過不了「名」這一關。為了明哲保身,王還是不能免俗,仍然需要「抽水」。
   626日《am730》的「梁振英休假的聯想」一文中,王永平寫下了這樣的文字:「雖然特首在粉嶺有間豪華別墅,但位處是非之地的新界東北,這不是度假的好去處。再說,中央領導人度假都會離開北京去北戴河,香港特首離港休假當然符合國情。」
   這句話可謂「抽水」文體的最佳案例。「香港特首離港休假當然符合國情」,並不需要任何理據支撐,它只是表達了一種情緒,而情緒背後是一個流傳已久的老指控,即梁振英「很左」,是「地下黨員」。不喜歡思考的一般香港讀者,感到這樣的「抽水」文字都特別喜歡,覺得講出了他們的心聲。這些是不是事實,能夠經得起推敲,他們不覺得重要。說到底,他們要的只是在閱讀中找到愉悅和快感。
   這樣寫作,有傷王的學者身份,也很不厚道。他在該文章結束前表示「完稿前的傳聞是梁振英的千金好像出了一點問題。休假處理私事當然情有可原。為人父母從來不容易」,也因此顯得並不真誠。
   在這種風氣下,黃之鋒的現象也就很好理解。在「通識教育」的範式之下,口齒流利但思想簡單的人才是新的英雄。事實上,口才容不下思考,只有把「民主」、「自由」一大堆冠冕堂皇的名詞倒背如流,並絲毫不對它們作任何批判反思,沒有一絲猶豫,才能好像黃演說一樣流暢,一樣的理直氣壯。
   我平常不看黃之鋒的文章,但年輕友人發來他616日在《主場新聞》發表的「白皮書─政改的中國模式手冊」,看後不禁搖頭興嘆。在文中,黃批評白皮書「清楚列明『全國人大擁有基本法的修改和解釋權』和『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權力』,確實反映國家權力核心對『一國兩制』的取態,就是不惜負上損害司法獨立的罪名,仍要杜絕非根正苗紅分子參與建制係統的可能性」。這些文字乍看起來是希望表達一點什麼,但仔細看看,其實不過是文字堆砌在一起,完全沒有邏輯。
   黃之鋒所謂白皮書「清楚列明」的東西,都是《基本法》固有,例如第一百五十八條:「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五十九條:「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既有的規定,白皮書把它們「清楚列明」合理不過,亦自然「確實反映國家權力核心對『一國兩制』的取態」(注意「權力核心」的刻意運用,隱含了一種難以名狀的負面含義)。這些本來很正面的話,在黃那裏卻變質了,彷彿國家不應該「清楚列明」,不應該「確實反映」似的。「損害司法獨立」,和「杜絕非根正苗紅分子參與建制係統的可能性」到底有什麼關係,我們自然不得而知,反正一切聽起來很恐怖。
   奇怪並且可怕的是,這些沒有邏輯、更沒有事實根據的一連串詞彙,在黃之鋒和他的讀者眼中,是富有意義的。
   這就正如625日《蘋果日報》報導提到「國務院新聞辦早前發表有關『一國兩制』白皮書,將法官視為『治港者』,又要他們與司法人員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惹來司法界極大反彈,擔心日後香港司法獨立蕩然無存」。

   不知為何,把法官視為「治港者」竟然變成了對他們的侮辱。如果把法官撇出在「治港者」之外,豈不是對司法權威更大的挑戰?要法官「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真那麼委屈,那麼不合情理?面對白皮書撥亂反正的「原子彈」,反對派在道理上講不過我們,只能繼續胡言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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