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對詹志文抨擊!!--心內已有概念及答案,再砌詞去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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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志文(1977年7月27日-,英文名Leo Chim。)。已婚[2],現任自資數碼營銷顧問公司Song Do Nam負責人,是香港商業電台前節目主持人,曾被同台DJ森美戲稱「方人方面方剛」,在《森美小儀山寨王》時代,名為Pet Pet Leo。後來名為「喪Do男」,之後再有「Leo波」這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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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內已經有一個概念,所以砌詞去自圓其說。
心理學上嘅「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
反對派專業人士的任務就是推年青人去對抗社會?出事就齊聲自圓其說是政府的錯!相信都患有以上的病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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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先睇詹志文留言話:「回一位Page友嘅留言我引以下比喻:
有一日,一位婆婆偷嘢,法官問其因由,佢話佢係偷俾個孫食,佢太窮冇錢買食物。法官最後都判佢有罪,但法官補充,呢個社會同樣有問題,因為環境做成婆婆此舉。
如果只係睇偷嘢,婆婆100%犯法。但睇埋背後因由,你發現你更需要去改變呢個社會狀況。
掟磚,100%犯法。但如果你膚淺地唔睇因由,只會讓更多呢類行為出現。」
我留言:「咁想請問,婆婆偷嘢俾個孫食,個店員會唔會「左邊面凹咗、右邊面腫起,面上縫咗差唔多三十針,面骨碎咗,要做手術取出碎骨...」呀?!!
依家其中一個瞓係醫院、被磚頭擊中嘅警長就係咁喇,註明、係其中一個咋,另外仲有近90位前線警員、4位記者呀... 詹生,你呢個"婆婆偷嘢俾孫食"嘅比喻、似乎唔係好啱用囉!!!」...順手貼埋病床上呀Sir張相...
詹志文叫我:「唔好用一幅圖嚟刺激大家神經。我已經講咗,100%犯法,拉、判,去做啦!但係,唔好只拉、判,你哋要睇下背後有咩事攪到警察同示威者咁對立。」
我再插:「 Leo 詹志文 ,當晩使用暴力嘅結果係,36人被控暴亂罪,當中有過半係90後、係學生,我唔敢話佢地係“被煽動”,我亦認為佢地有足够能力去為自己嘅行為做決定、負責任,但我奇怪嘅係、若然你地一班“有識之士”都認為暴力係逼不得已、可理解時,點解無一個專業人士、律師又好教授又好,會出嚟掟磚呢?? 點解不斷為呢班年青人嘅暴力行為加“光環”、再推佢地出去做“馬前卒”,而自己又有咁後“褪”咁後呢???
社會有錯,制度有錯,暴力都有錯! 但你講一句:「點不滿制度都好,都唔可以使用暴力」、同你講:「使用暴力係唔啱,但原因係制度有錯喎」,邊一種表達方式會令迷途羔羊覺醒,唔再使用暴力去”表達訴求”呢?? 定係只想迷途羔羊繼續迷途、繼續出去做“馬前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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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係想撩事鬥非,但真係睇唔過眼呢亭人,去自己嘅影響力去洗年青人腦,不斷為年青人嘅暴力行為加“光環”、再推佢地出去做“馬前卒”...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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