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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

是否需要道歉,值得商榷!專門針對維持治安前線警察的惡行,必須停止!!

是否需要道歉,值得商榷!更不可能要成立調查小組。
專門針對維持治安前線警察的惡行,必須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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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不做不錯             屈穎妍
2015-05-14

沙田美林七旬翁遛狗時被殺案,警方早前拘捕的三十歲自閉智障男子因有不在場證據,獲警撤銷暫緩控罪,在被捕三日後無條件釋放。事件經過政客發酵、傳媒炒作,成為新一哥上任後第一顆要拆的彈,結果,事件在警方的公開道歉中,暫時落幕。
    錯就要認,打要企定,我絕對贊同,政客要的是鎂光燈,他窮追猛打判你濫捕、說你欺凌弱小,誓要投訴到底,無可厚非。然而,此案亦反映警隊制度的滴水不漏,找到新證據,該男子的控罪立即獲撤銷,那正正體現完善的機制保障了無辜者對比美國不時出現那些坐了幾十年冤獄才獲洗脫罪名的新聞,我們應該慶幸,在小島蒙冤的人,頂多受苦七十二小時。
    警察不是神,總有出錯的時候,政客為了政治利益、黃絲帶為了抓緊抹黑機會,當然會聚焦在那個錯處,然後如獲至寶地猛攻狂插,然而,我作為一個市民,我關心的是,探員究竟有沒有努力找兇手,為死者雪冤?他們是不是用盡一切辦法,去守護小城?
    閱報時,我看到這幾句話:「……警方調查十九天,翻看八百小時閉路電視片段,綜合街坊口供鎖定疑犯……」
    聚精會神看八百小時的CCTV,不是說笑的活兒,就算「飛帶」快看,也起碼要用四百小時,如果真的要「濫捕」,探員何必捱這些苦?第一天就把所有穿紅衣黑褲的抓回來屈打成招算了。
    這案件在太多非專業的外人指指點點下,匆匆蓋棺,連最高層都道歉了,誰還敢再踩地雷續查案?執法者原本一心為老翁雪冤,廢寢忘餐查案,只因中間出錯了,就把所有努力推翻,還被亂扣濫捕帽子,以後,還會有警察敢做事嗎?不做就不會錯,如果探員不去看那八百小時CCTV,就不會拉錯人,就不會成批鬥對象,就不會令一哥難堪……如果,如果大家甚麼都不做,就甚麼亂子也不會出,警隊就可明哲保身。
    政客們,你們遲早逼得警察不做不錯,由得兇手逍遙、殺手滿街吧,這就是你們天天追求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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