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21 December, 2013
愛國就是愛黨,愛黨就是為民
何濼生
近來一個熱門爭議是「愛國的定義」。早前記念六四晚會的一個口號「愛國愛民、香港精神」,居然也因爭議而被放棄。平情而論,愛國為民,本是合情合理。身為國際城市的香港人,愛國毋須有排他性。但修齊治平當應有漸次。如果連自己的國家也不愛,怎可以想象會愛其他國?自己社區自己國家的人也不愛,又如何談得上去愛其他人?
其實真愛毋須定義,大家憑良知直覺都清楚知道:愛某人即是衷心希望某人生活好過、生命豐盛;愛國即是由衷地希望國家有好的、可持續的發展,太平盛世。但是儘管我們知道愛是什麼,如何才是優質的愛並不簡單。很多父母就是不懂得如何愛,結果也可以是悲劇收場。
很多人又有一個奇怪的問題,他們會問某人是否值得愛、某國是否值得愛。這問題奇怪,在於要求某人符合自己要求的條件才去愛,縱然對擇偶或會合適,對其他愛的對象就真的太奇怪了。愛自己的子女,難道就是因為子女聰明伶俐、學業事業有成嗎?誤入歧途的、讀不成書的、沒有世俗人稱得上成就的,難道就不值得愛?國家如有不足之處,難道就不值得愛?
中國的異見人士算不算愛國?我相信當中很多都是愛國的。如果他們的出發點是為了國家好,我就肯定他們愛國。但很多時候出發點為了國家好不一定就真的會對國家好。有人舉凡黨中央下的決定都視為好的和當然的,而不去客觀地去分析它更不敢批評它,這樣的愛國當然有問題。愛國當然可以提出有異於中央下達的決定。同樣有人以為結束一黨專政就會為國民帶來幸福,出發點縱然是愛國,卻也可能為國家帶來災難。
很多港人指愛國不等如愛黨。這說法表面上言之成理,但我的客觀分析告訴我,最有效的愛國就是愛黨。關鍵是如何去愛。
我說的愛黨是指以建設更好的制度去優化黨的治國能力和提高防範黨員濫權和貪腐的能力。愛黨絕非盲目的歌功頌德、一味唱好。
我認為專政不等同專制。專政和憲政應該共存。憲政就是以法治取代人治。法治意味著司法獨立。領導人不得騎在司法人員之上、不得掌控立法和司法。立法和司法亦得堅守程序公義。專政乃指專心為政,為政者毋須飽受政黨輪替的煩擾、虛耗資源、誤國殃民。我認為由全民監督一個執政集團比多黨輪替更為有效更為理想。為了貫徹大同的理想,我認為全民皆黨最為理想,這意味著所有國民都有同樣的從政的機會。
其實共產黨只是一個名稱,經過多年的演化,共產黨的內涵已經不同於往日。毛治時期的「永遠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已成過去。共產黨並不屬於毛也不屬於江、胡或習。沒有人可以家天下。共產黨只是一個公器。盡力優化它和保護它,比起以同樣可以濫權的其他政黨去取代它,是不是對國家對人民更為有利?我個人就的確如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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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此文者補一句:中國共產黨也不是蘇共共產黨。打從毛澤東開始,共產黨便「中國化」,嘗試按中國國情,走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
何先生終於想通了。
回覆刪除可喜,可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