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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經濟積重難返,政客就要用戰爭氣氛來轉移視線--日「保密法」架空和平憲法

日本第三季GDP下調 安倍三支箭成效存疑
經濟積重難返,政客就要用戰爭氣氛來轉移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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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wenweipo.com/2013/12/10/IN1312100004.htm
中評:日「保密法」架空和平憲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12-10]    

【文匯網訊】日本的「新保密法」已悄無聲息地於1126日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並生效。但這一動作不僅遭到民主黨等在野黨的強烈反對,同時也受到了日本民眾的強烈抗議。那麼,這個新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到底規定了什麼內容,使得日本國內在野黨以及民眾都大呼不滿呢?
據中評社報道,據資料顯示,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力推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將防衛、外交、反間諜和反恐四個領域特別需要保密的情報指定為「特定秘密」,並在附表中列舉了武器、彈藥和飛機數量與性能等「特定秘密」內容。除暗號等7項重要內容外,保密期限不得超過60年。國家公務員洩密將被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謀者和教唆者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表面上看,這個法案似乎是對日本國家公務員行為上的一種更嚴格的規制,但若和日本和平憲法比較起來,則會發現,「新保密法」與憲法中的很多規定都站在對立層面。例如,日本和平憲法第21條規定「保障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及其他一切表現的自由」,「不得進行檢查,並不得侵犯通信的秘密」。「新保密法」則明顯地違背了憲法賦予日本公民的知情權、隱私權乃至人身自由權。
而且,我們認為,「新保密法」不僅單單限制了日本民眾的一些基本權利,也同時是一種「安倍式集權」的表示。日本共同社7日就刊文稱,日本政府決定把監督秘密指定是否妥當的「情報保全監察室」設立在內閣府,但其成員均為「側近」官僚,很難稱之為能從獨立公正立場進行檢驗的機構。
再者,日本政府之前就通過了《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法案》,隨後又立即推出了與之相配合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案》,這其實已經清楚地顯示了安倍企圖將權力高度壟斷在手的野心。北京的外交學院日本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永生就認為,這兩個法案結合將導致以安倍為核心的政府行政權力過分擴大和氾濫,使日本走向更加集權的體制。
我們認為,在這樣的兩個新法案的規定下,日本和平憲法其實已經被架空,那麼,安倍之前嚷嚷的修改憲法、推行集體自衛權很快也不再是遙不可及的事情。
據資料顯示,二戰前,日本政府就曾頒布《軍機保護法》,助長了日本軍國主義政府打壓國內反戰之聲。現在,日本政府又不考慮後果,無視國內民眾感受,一味通過「新保密法」,架空日本和平憲法,企圖推行集體自衛權。現在的日本,似乎又回到了二戰時期的那個被軍國主義領導的日本。
我們認為,這一舉措十分危險。就日本國內層面來講,「新保密法」的通過讓日本民眾不能自由發聲,一些原本應該公開的信息被政府藏匿,使得原本民主式的日本走向集權式。就日本與國際社會的關係來講,日本此舉似乎在向其他國家發出挑釁的信號,印證了安倍之前所說的「說我是右翼軍國主義,就請便吧!」的狂言妄語。

安倍需要認識到,日本不是他一個人的,他不能一手遮天,日本民眾有權利發聲,日本政府也不能因為其為所欲為重返軍國主義的老路,徹底破壞日本與其他國家的關係,成為21世紀中唯一一個修憲擴軍、好戰的集權式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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