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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

王言《可悲可笑的特別會議 與政棍本色的葉建源》

這樣的一個投機取巧份子 (葉建源),仗教協背景,看來仍會當教育界立法會議員?!為禍香港學子。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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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可笑的特別會議 與政棍本色的葉建源
王言
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共有十六多萬會員。出席91日特別會議的會員有三千多人,只佔全體會員的2.5%。經過政黨動員大力催谷“委託投票(proxy)”,贊成通過“港大校友關注組”所提議案的票數不足8千,不及全體議會會員人數的5%
可是,“關注組”召集人,立法會議員葉建源竟然說,投票結果反映“校友和教員的強烈訴求”。這是政棍“貪天下爲己功”,虛假誇大的典型卑劣作風。請問葉建源,5%就能代表16萬港大校友?你知道什麼是“沈默的大多數”(the silent majority)嗎?你們動用政黨的資源和力量,企圖以歪曲的輿論和政治手段,干預和脅迫香港大學校委會的正常運作,更暴徒式地衝擊校委會,企圖製造“寒蟬效應”,使大多數潔身自愛的校友,不願淌這灘政治骯髒水。然後你們便沾沾自喜,妄敢以不到5%的人數代表16多萬校友。強姦民意,莫此爲甚。
你們口口聲聲指責政府干預港大的事務,又提不出事實證據,但你們的第一條提案,“敦促港大校委會根據既定的程序和行事習慣,在30天內確認副校長物色委員會的任命建議”。這不僅是赤裸裸的干預,簡直就是脅迫,也只有像你們這些政棍才做得出來。請問你們是根據什麼“既定程序”和“行事習慣”,要校委會在30天內作出決定?校委會的“既定程序”,就是可以接受或否決物色委員會的提議;校委會的“行事習慣”,就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接受或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否則,校委會就成了物色委員會的橡皮圖章。
至於“關注組”所提的其他議案,“… 通過修改【香港大學條例】取消行政長官兼任港大校監的安排 …”,不知港大畢業生議會權從何來,可以修改經香港行政立法機關通過的【港大條例】。至於提議“成立工作小組,執行 … 決議”,更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只是暴露了你們的野心,企圖假港大畢業生議會之名, 取代香港政府和港大校委會對港大所擁有的權力和職責。
另一提案:“校委會主席必須由港大的教職員和學生所能接受的人選出任”,更是可笑及荒謬絕倫!你們憑什麼資格代表廣大的港大師生發言?這樣把自己的意欲強加於別人頭上,這就是你們所吹噓的民主嗎?你們假民主之名,說一套,做一套,強加於人,多重標準。
你們慣於玩弄議事程序,搞出這個“特別會議”,用意就是把政治混入校園,實現你們的私念。你以爲有常識、有責任感、有正義感的“沈默大多數”港大畢業生,會隨着你們的指揮棒,胡亂起舞,參與你們搞的沒有約束力的特別會議和投票嗎?
你們精心佈置,盡力籌劃,所能表達的能量,也不過是7千多人,相對16萬會員,不足5%的數字,是何等蒼白,根本不能代表港大畢業生議會的會員。想籍此向港大校委會施壓,也未免太機關算盡,不知天高地厚,霸道妄爲了。
其實,你們庸人自擾,搞這麼多事,不外乎想把陳文敏這卒子,推上副校長的職位,任你們的後台拉線擺佈而已。可惜你們選錯了人。陳文敏有勝任副校長的誠信、能力和資格嗎?他可能是厚顏無恥,亦可能是迫於無奈,或者兩方面的因素都有,而不願自動退選。
然而,校委會有足夠理據,否決任命陳文敏的建議:
1 一個須要學校管理層去信提醒可能犯錯的人當副校長,能服衆嗎?若此人被任命爲副校長,以他的人格,又可能不能自主,再犯錯的機率很大,因而導致港大校譽受損,到時校委會能負得起這責任嗎?
2  事情發展到如此政治化,如陳文敏真的成爲副校長,還有合資格的有之士願意應徵首席副校長的職位,做他的上司?校委會能因陳文敏的緣故,讓首席副校長的職位一直懸空?這不會導致自主席以下整個校委會,都有虧職守呢
所以校委會最合理的做法就是否決任命陳文敏爲副校長的提議,先從任命首席副校長開始,然後由首席副校長,參與物色副校長的人選。除此以外,別無他途。校委會各委員,到底是衆士諾諾,還是多士諤諤,正面臨考驗,寄望他們不要有負社會之所託。香港大學的百年校譽,優良傳統,有待你們去捍衛。
“魑魅合謀非一日,太丘真復社亡遲”。
作爲一個香港大學的畢業生,我相信和廣大校友一樣,不願意看到我們的母校,會淪爲“禹鼎沈沒,太丘社亡”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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