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 通 識 個 案──李成康部份的參考答案
記者示威 與 港大學生哥的當眾一哭
從中閱讀香港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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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眾哭了的李成康 履歷如下
李成康──一個有政黨背景,2009年已積極參與示威活動的香港青年。
一 . 先看當天的情況:
以下,只是當天的其中一個鏡頭,以及李成康「部份的」、最溫和感性的說話內容。當天他說了的,不只這些。他還說「反對(向中共)獻媚」(當天從電視新聞中看到了),卻在文字報導中未有見到。
反共海外媒體「新唐人」的文字報導及整理便清楚多了:「我希望校方不要再為政治向中央獻媚,徹底去捍衛大學的價值,徹底去令這間學校真正成為一個自由的學校,而不是因為有一個政要來這間學校,一個普通的學生連他走了二年的路,他今天都不能再踏足,這件事我對學校是非常的失望,我希望學校不會再犯這個錯。」
海外反共媒體「新唐人」有當天的示威組圖。郵址如下:http://www.ntdtv.com/xtr/b5/2011/08/18/a575722.html.-%E6%9D%8E%E5%85%8B%E5%BC%B7%E8%A8%AA%E6%B8%AF%E5%A4%A7--%E5%AD%B8%E7%94%9F%E6%8A%97%E8%AD%B0--%E9%AB%98%E5%96%8A%E5%B9%B3%E5%8F%8D%E5%85%AD%E5%9B%9B%EF%BC%88%E7%B5%84%E5%9C%96%EF%BC%89.htm
海外反共媒體「新唐人」有當天的示威組圖。郵址如下:http://www.ntdtv.com/xtr/b5/2011/08/18/a575722.html.-%E6%9D%8E%E5%85%8B%E5%BC%B7%E8%A8%AA%E6%B8%AF%E5%A4%A7--%E5%AD%B8%E7%94%9F%E6%8A%97%E8%AD%B0--%E9%AB%98%E5%96%8A%E5%B9%B3%E5%8F%8D%E5%85%AD%E5%9B%9B%EF%BC%88%E7%B5%84%E5%9C%96%EF%BC%89.htm
當天李成康身穿搶眼的「平反六四」T恤,與十多名港大校友高呼「閉門慶典,奉迎權貴」、「大學精神,不容埋沒」等攻擊性的口號,又拉起橫額抗議校方邀請李克強出席慶典,認為是政治獻媚。他們還擬了請願信,「一是反對李克強出席港大慶典;二是譴責校方的安排有辱校格;三是捍衛香港大學的精神;四是向李克強正視香港人爭取平反六四的決心。」
警方阻截的,是他們十多人。後來包括李成康在內的三名學聯成員,循另一邊梁球鋸樓出口欲往典禮會場陸佑堂示威。此時,隨即被十幾名警員及保安人員包圍,將三人推回附近的大樓梯間內,並關上消防門,把三名學生隔在梯間達兩小時。李成康被推倒,就在上述的肢體衝突中發生。
熱困兩小時後(典禮已順利完成),李成康被放行了,他在接受訪問時激動流淚。
總括而言,李成康及他的同道同學「來意」清晰,反共訊息也相當清楚(見「哭港大為中國而立」國字上角有一小紅字「共」的示威牌)。
以上,就是當天「他(李成康)不可以如常行走那條路」的背景及原因。
二. 這位「純純地」哭起來的學生哥,看來是民主黨黨員:
他當天公佈及提及的,只是學聯那身份。
三. 他嫻熟地在立法會反國民教育:
下圖受訪者即高中生李成康
結語:
香港有言論及信仰自由,李成康有權是港大學生之同時是民主黨「青年團」黨員。他也有權在態度上反共。花時間整理他的履歷,是想讓大家更清楚李成康的背景,才去判斷他一哭的意義。
警方攔截的,不是一般的、無辜路過卻受阻的學生。他們,於18日當天,也不是打算在校園散步。道理,必須清楚明白。
今時今日,香港的執法人員最苦!!倒想在此向他們說一聲:真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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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章一篇:為非主流的另一種看法。
Monday, August 22, 2011 於 11:27 PM
白色恐怖 梁建鋒
一層層白色恐怖正緊緊地籠罩著香港。歪理橫行,正義未能伸張,連作為香港第一學府──香港大學的校長除立之,竟然也沒法挺直腰板而屈服於歪理之下。倘香港社會繼續顛倒是非,窒息理性,香港的明天能有多少光明?
中國副總理李克強出席港大百年校慶活動之際,港大學生李成康衝入警方設定的管制區,遭警員驅逐。李與警員互相推撞,最終李被推跌地上;其後李在電視鏡頭前流著淚哭訴港大「媚共」。李的眼淚,經媒體發酵而成為「巨浪」衝向港大和政府,「破壞言論自由」與「港大校長下台」之聲四起。有港大校友聯同市民共千餘人登報向校長施壓,校長亦在同一天公開道歉並且指責警方處理不當。
才高高興興辦完校慶,頃間變得山雨欲來,校長彷彿成了罪人,被大字報批鬥公審似的。到底港大校方做錯了什麼?校長為什麼要被召喚到「群眾大會」自我檢討?至今公開羅列的罪名包括:阻礙學生自由表達權利、影響學術自由、打擊學術研究心情,以及媚共。那麼校方因何獲「罪」呢?是因為容許警方為副總理提供保安?抑或是因為李成康在衝擊警方時被倒地哭了?
首先,李成康是一名示威者,主動衝擊警方設下的管制區域,於遭警員制止的肢體衝撞中被撞倒何奇之有,跌倒在地的責任應由已是成年人的李成康本人承擔。因為如果李不硬闖管制區,就不會出現推撞。示威者選擇挑戰管制區,警方便有權執法;執法行動不涉及示威者的訴求內容。換到美國或英國等民主國家,相信結果也會一樣。哭了的,不一定便是弱者,也不代表道理就站在他一邊。於警方而言,前來衝擊管制區的都是潛在威脅,若不處理便是失職。不要說保護美國正副總統和議長的特工駕走示威者是家常便飯,早前一名老漢在選務處滋擾三藩市市長,便即時被五六名警員毫不客氣地抬走。
至於警力防範是否過嚴?先要明白警方對安全隱患的事前評估,評估了風險級別,就派出定量的警力,以及設定某範圍為管制區。近年香港示威者動作越趨激烈,包括特首在內的多名港府高官,都遭遇過示威者成功的正面貼身衝擊,和意圖襲擊,於是警方對副總理特別加強保護有其合理性。警方到校園為一項活動維持秩序,怎又會扯到學術自由上去的呢?至於說阻止學生表達亦不成立,李到場示威了,又被媒體廣泛報道了,不就是表達了嗎?「媚共罪」更是天大的莫須有,如何界定「媚共」?「媚共」都底是一項什麼內容的罪狀?歡迎國家領導人是「媚共」嗎?李同學可以不喜歡中國領導人,但憑什麼要求全校也必須跟他立場一致?這些隨意安插的罪名,除了讓人聯想起文化大革命外,沒有什麼正當性和意義。
雖然道理如此黑白分明,但香港輿論主流竟然集體批鬥校長和警方,政府反駁聲音微弱,校長更低聲下氣道歉。無他,就是因為一個「怕」字,都被「批鬥」嚇怕了,寧願屈服於政治勢力,放棄對理性和基本的道德正義的堅持。白色恐怖不除,香港社會難以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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