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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朋友TF給監警會 朱敏健 的信函--真正的民間發聲!! 全民監督(以泛民為委員的)監警會。

尊敬的監警會:
(請轉交相應部門)
要求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就香港家長聯會於2013-8-4日集會的評論作澄清

就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於85日,就有關香港家長聯會於2013-8-4日在香港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行的集會的評論,本人希望朱秘書長能予以澄清。根據香港電台的報導,朱秘書長表示該活動屬於「政治性質」,本人難以認同或明暸該活動何以能歸類為政治活動,活動名稱為「支持警方嚴正執法!粗鄙文化遠離校園!」明顯為強化法治、關注道德教育的推廣活動。當中亦不涉及任何政治團體或政黨。
更重要的是朱秘書長在未經詳細調查而自行定性,明顯有違法治和紀律精神。活動本質不應因受攻擊而改變,這是對參與人士構成壓力,也譲故意破壞法治和社會紀律等人得其所哉!
作為香港市民,本人非常重視紀律部隊及其相關部門的判斷能力,特別是監警會作為監察機構,更應加倍重視法治精神和對外界的嚴謹形象。本人就此要求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就有關香港家長聯會於2013-8-4日舉行的集會的評論和如何判定其性質,能予以澄清及指正。

並頌祈安
T F
附香港電台有關報導,下為聯絡方式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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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2013-8-5有關報導)

警方上月中在旺角處理青年關愛協會及法輪功糾紛,引起多名市民包括小學教師林慧思不滿,林慧思以粗言責罵執勤警員。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表示,就當日事件收到25個查詢。
前日旺角有支持及反對林慧思的集會,正在退休前休假的警司劉達強,為反對的一方站台,朱敏健認為,有關活動屬政治性質,但不可簡單地指,參與政治活動就一定違反警察的守則,要檢視當時警員的身份,是否在執法上有影響力,或會否影響其他警員執法出現偏頗,而休班警員出席活動,問題可能比退休警員大。
朱敏健表示,會向投訴警察課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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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朋友要求朱敏健澄清的信函用真名,有承擔地具名投訴。此處放上網才刪去。】

4 則留言:

  1. 朱敏健衰三樣:(!)作為秘書長濫權代監警會翟紹棠主席裁判(2)未審先判, 有違PROCEDURAL JUSTICE原則, 及(3)錯誤地將八月四日香港家長聯會集會定性為「政治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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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林慧思 41秒 屌人老母 大叫公安 , 1分02秒拿出電話拍片 不停言語挑釁, 3分20秒繼續高聲疾呼 叫警察拉佢 反指警方恐嚇, 3分40秒轉移指責對像至拿住手機的一位女士, 4分15秒 繼續挑釁警方 聲稱23條未立法 警方已很囂張跋扈, 4分40秒 指責警方是由大陸派落黎既公安, 5分40秒 繼續叫警方拉佢 還聲稱自已被拉慣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OJwmwlklI2w#at=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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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朱敏建,黑白不分,顛倒是非!你何德何能?你不羞愧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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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VB 810晨早新聞

    姦警會張達明:「巿民唔應該把警察(劉達強警司)參加的活動,過份集中定性為政治活動,因為警察通例有講其實差人係唔可以參加任何活動 ....... 」

    喂!張達明你有無九兩菜呀,劉警司為84西街「支警」行動站台定性為「政治活動」,係你地姦警會副主席 朱敏健前日晌TVB講嘅!前日用坑渠水洗巿民腦,今日就當自己無做過,把責任推哂俾巿民!黑組織姦警會不特止,家陣係「姦民會」添呀!泛民打手人格全無,無恥至極有咩資格講民主呀!

    警察通例有講其實差人係唔可以參加「任何活動」!姦警會張達明你自已講牙,咁嘅大話都夠膽噏,三歳孩兒都唔信你啦,頭dip dup連鏡頭都唔夠膽望,賊仔小偷行為難逃巿民法眼啦!為打擊警隊仕氣幫犯民反政府,無惡不作禍港秧民,真賤透!

    都要整番個「監察姦警會」群組記錄呢班無恥之徒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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