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個更闊大的原因:反思港病灶 才仍然跟進此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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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師」是怎樣煉成的?》
葉國謙 2013-8-15
連自誇得到民意授權的尊貴立法會議員,都可以公然辱罵警務處長曾偉雄是「禿鷹」、都可以在議事堂內對準曾偉雄的面部怒擲T恤來羞辱他,那麼,小學教師林慧思粗言辱罵前線警務人員是「八公」、「八婆」、「What the fxxk」甚至「×你老母」,便顯得見怪不怪,甚至理所當然了。林慧思在旺角街頭指斥正在處理糾爭的警務人員是「公安」之後,有泛民政黨在該黨的立法會議員帶領下,穿着公安制服去警察總部示威,跟林慧思站在同一陣線,一唱一和,辱警罵警的歪風邪氣被這些尊貴的議員包裝成爭取社會公義,「林老師」就是這樣煉成的。
是非不分 黑白顛倒
這個社會不僅病了,更是病瘋了,瘋到是非不分,黑白顛倒。不是嗎?粗口教師在部分泛民政黨、個別傳媒及教育界人士的吹捧下,竟然成為「仗義執言」、「維護公義」的榜樣。林慧思一方面說,希望事件告一段落,但另一方面,又接受同路人主持的網台節目訪問,怒指兩個警察協會發聲明譴責她形同「人格謀殺」。為人師表粗言辱警,自己摧毁了自己的人格,卻不知反省,還諉過他人。只要辱警罵警的歪風邪氣繼續被吹捧,「林老師」之後,還會有「黃老師」、「李老師」、「陳老師」……
由7月14日發生林慧思粗口辱警事件,至8月4日旺角街頭爆發「反對」與「支持」林慧思兩個不同陣營的對峙,事件已經在個別傳媒及泛民政黨的操作下成功轉移視線,焦點由女教師辱警變成站台撐同袍的警司劉達強是否違規破壞政治中立。警方發表聲明指劉達強並沒有違規,他出席的集會並非《警察通例》規管的「政治活動」。此舉引來泛民人士的不滿,指當日的集會是政治活動,斥警方「包庇」劉達強。究竟何謂「政治活動」,是不是由泛民說了算?
猶記得3年前,中文大學的「行政與計劃委員會」以政治中立為由,一致否決民主女神像永久落戶中大,但有泛民立法會議員斥校方的理由牽強,認為民主女神像象徵民主自由等普世價值,不應說成是一種政見的表述。如果按這個邏輯,劉達強警司出席旺角集會,反對粗口文化入侵校園,希望警務人員執法時得到市民的尊重,這些即使不是普世價值,也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沒理由被歸類為政治集會,但有泛民人士卻質疑是政治集會。明明是一尊有政治含意的雕塑,說成沒有政治象徵;明明不是政治活動,卻又說成是政治集會。泛民基於政治需要,將何謂「政治中立」的龍門不斷移動。
何謂「政治活動」 泛民說了算?
民陣指,根據《警察通例》第6章,「政治活動」包括「非為執行職務而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因此堅稱劉達強當日在旺角出席的是政治活動。劉sir當日的發言只針對老師粗口辱警的問題表達自己的看法,請問他的言論有哪一部分是屬於政治言論呢?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主辦集會的團體政治立場鮮明,所以對警方的聲明感奇怪。主辦集會的香港家長聯會,只是一個家長組織,過往只針對教育問題表達過意見,也曾表態支持推行國民教育,難道這也算「政治立場鮮明」?
說穿了,「政治活動」根本不可能有客觀定義,因為只要用政治眼光去審視,什麼都成了政治活動,即使是一場街坊蛇宴、一個中秋晚會,只要戴了政治的有色眼鏡,立刻可以變成政治活動。香港家長聯會主席李偲嫣,一直都以家長的身分參與社會活動,但有個別傳媒刻意將李女士是香港河源社團總會成員的身分大做文章,將李女士打成左派,將她政治化,將香港家長聯會政治化。
有傳媒以及泛民議員認為,警方對「政治活動」的定義過於狹窄,只局限與政黨及與選舉有關的活動才叫政治活動,言下之意,認為有擴大對「政治活動」定義的必要。那麼,問題又來了,究竟要將定義擴到幾大呢?擴大後會否變成白色恐怖,令警務人員動輒被指為參與政治活動呢?大家不妨想一想,禁止警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確保警務人員在執法保持政治中立,公正無私,依法辦事,而現時有正常途徑可供市民投訴警務人員執法不公,在這種情况下,又是否有需要無限擴大「政治活動」的定義呢?當「政治活動」的定義很闊很大時,又是否會出現實際的操作問題呢?
事實上,警方日前的聲明,除了澄清劉sir沒有違規外,還有另一個重點,就是對前線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到粗言謾罵表示關注,但有關表述不為傳媒以及泛民政黨所關注。與其爭論「政治活動」的定義是否過寬過狹,倒不如聚焦討論警務人員執法時遇到的阻力來得更有積極意義。要知道,如果警權經常受到惡意挑釁,又如何有效保護市民呢?若警務人員無法有效執法,社會將會陷入混亂,這個嚴重後果需要由香港人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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