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司法覆核常客,原來有仇共的國軍背境。
他資產超標,卻神奇地長期成功申請法援──用納稅人錢去玩殘香港。
(他不但有私樓,還有單位收租--是誰批他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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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常客 - 司法覆核常客
《新聞》2016-11-10
郭卓堅計劃就梁振英等人就職宣誓有效性提出司法覆核
長洲居民郭卓堅計劃明日入稟高等法院,就行政長官梁振英,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石禮謙和蔣麗芸就職宣誓的有效性,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4人宣誓無效,應失去相應公職資格。
郭卓堅表示,梁振英4年前宣誓就任特首時,讀漏「香港」二字;黃定光上月宣誓時同樣是讀漏「香港」二字;使用英語宣誓的石禮謙將「Administrative Region」讀成「Administration
Region」;蔣麗芸以普通話讀出誓詞中「人民」二字時,用諧音讀出。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95978-20161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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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是黃媒對他的報導。】
郭卓堅是何人?
一場為香港討回公道的法庭大戰,蓄勢待發。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
「你小心啲唔好得罪郭生啊,信唔信郭生告你!哈哈哈!」記者跟一頭銀髮的郭卓堅漫步長洲街頭,猶如村長出巡,沿途街坊都熱情地打招呼,他們愛把郭卓堅的「戰績」掛在口邊,並以此開玩笑。但街坊都很敬重他,記者跟他食海鮮,店東半價招待,「佢好肯幫人,幾廿歲人仲係好關心社會。」對郭讚不絕口。
郭卓堅在長洲居住了十七年,視長洲為家,身兼長洲街坊會主席,島上無人不識。街坊都讚他「為人民服務」,經常諗計為居民謀福利,例如定期在市區買米、油等日用品,以原價賣出,幫助低收入家庭。有島民說,連住屋都靠郭幫手,「我申請公屋,政府俾咗香港島上面啲樓我,都係多得郭生爭取,我先可以調番入嚟長洲。」
有至少九次司法覆核經驗的郭卓堅,今次可謂駕輕就熟。他請來四位相熟大律師撰寫理由申請法援,法援仍有待批核,但郭卻胸有成竹。雖然他拒絕透露「軍情」,言談間卻漏口風說「重炮手」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戴啟思、大律師潘熙等都曾伸出援手。李柱銘證實,郭透過中間人尋求協助,「我一定會諗點幫佢。」
郭卓堅第一次司法覆核,是○六年入稟反對鄉事委員會選舉,「鄉委會唔係一人一票選出,只係由三十九個街坊,一人二十一票壟斷選出,非常荒謬!」退休老伯挑戰政府,當時人人以為他是滋事分子,但郭異常堅決,「民權係要自己爭取,如果覺得呢個政府唔可以忍受,就要企出嚟,多睇書,如果覺得政府唔合理,就去司法覆核,浪費啲時間都唔緊要!」
郭卓堅曾是民主黨地區委員,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回港後曾在律師樓工作,後來在司法機構任職直到退休,「七一年我參加保釣,俾警察打到住院,最後仲因為非法集會,坐咗三個月監。」有案底令仕途受阻,郭卻從此在工作中累積法律知識,退休後大派用場。他入稟反對鄉事委員會選舉,結果民政署主動提出庭外和解,承諾檢討及修改選舉章程,並支付堂費,這一仗令郭卓堅一生自豪。贏了漂亮一仗後,郭便開始在法庭上為長洲居民發聲,先後為離島渡輪航線加價、石鼓洲人工島興建垃圾焚化爐等事件申請司法覆核,雖然鎩羽而歸,但令郭在長洲成為人人敬重的大紅人,更被封為「長洲覆核王」。熟悉了遊戲規則後,郭進一步對香港政經大事進行覆核。一二年,郭申請覆核立法會選舉替補機制,可惜輸了官司。郭在法庭上屢敗屢戰,他自言絕對不是為打而打,「我每次都做足準備,中環大會堂五樓有好多基本法文件、剪報同判詞,我成日坐船過去睇到夜晚先返入長洲。」
他又教路司法覆核要有策略,「入紙之前我會寫信俾行會,試過有次寫一百封信,佢回信都係得短短一句話,『將建議交俾政策局』。但係我起碼證明到政府帶市民遊花園,唔聽市民意見。」郭有一子兩女,其中兩名女兒都在英國任律師。
已離婚的郭,獨居於東堤小築物業,一層自住,其餘兩層出租作度假屋,加上每月兩千多元特惠生果金,在長洲過着簡樸生活。每次司法覆核,郭都成功申請法援,所以成本只是入稟所需的費用一千零四十五元。他自言對「呃人政府」睇唔過眼,認為司法覆核是他能想到的最低成本的對抗方法,「我鼓勵大家如果覺得政府有咩做得唔啱,都可以申請覆核。因為如果我哋依家唔去回應,下一代嘅情況只會更差。」
司法覆核程序
司法覆核是指市民要求法庭裁決政府政策是否違法的行動,必須在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入稟,首先要遞交「申請許可通知書」,提出申請理據,要求法庭發出「許可」,並要繳交存檔費一千零四十五元。如果法庭給予許可,申請人便須在十四天內將副本及法庭指示送往答辯人及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一方。法庭之後會排期聆訊,然後宣告判決,敗訴一方通常會被判支付勝方的訟費;但是敗訴一方亦可以在二十八日之內上訴。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只要認為自己是受影響者,任何市民都可以就同一事件入稟司法覆核,但法庭會審視申請理據合理與否,未必每一事件都會給予申請許可。如多宗申請的理據接近,法庭會視乎案件性質、內容合併處理。
《疑問》
上文提及,郭卓堅是東堤小築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有放租渡假屋,有報稅嗎? 收入與資產有無虛報? 令他可申請法援司法覆核
* 他有三層東堤,ㄧ層自住,兩層放租渡假屋,及竟然可申請特惠生果金(双倍),理論上一定超出申請法援的資格…
資料來源:https://goo.gl/wN5Hk6
內文節錄: 壹週刊 - 1234 - 壹週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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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時聞香港點評)政治立場不同,可以令人變得好恐怖
如果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不斷「司法覆核」,彷似不合他意就要告,而政府司法機關又次次受他玩,WHY?明明其資產審查己超過;是否其十分支持台獨、港獨,自然辱華雙恥也成了他吹捧對象,不惜出錢出力;某店慶祝2位失格議員而推出優惠,而他則不時抹黑... 原來香港仍有不少「恐怖人士」。
1. 他facebook不下幾十次提到炸水壩,此人好恐怖
2. 原來是國軍之後
3. 反共反到痴左線,視幾憶人的命如無物…
4. 教台灣炸水壩……其心可誅!
5. 不斷「司法覆核」有心找政府麻煩
6. 有心抹黑與他立場不同的店舖
7. 梁游已完不正正就是他的偶像嗎?捐錢者幾千也沒問題